巴南区“三个深化”推进社会组织审批制度改革

10.11.2015  21:47

  深化改革参与。完成社会组织、农村金融体制、民办教育、社会力量办医改革等国家级改革中相关审批制度改革任务。

  深化减政放权。根据相关规定,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注销登记”3个行政审批项目,同时,取消“全区性社会团体筹备审批”、“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2个行政审批项目,下放老年优待证办理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管理权限。

  深化增速提效。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社会团体成立登记,从30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提速2倍。

  截至10月底,巴南区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总数440家,同比增长10%。(汪职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