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切实做好“三无”人员供养工作

22.12.2015  20:36

  建立供养标准制度。每月发放供养金577元,建立物价联动机制,每年跟随物价上涨而上调。

  落实集中供养制度。愿意接受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统一安排入住渝中区福利院,目前在院老人50余人,享受良好休养环境和医疗保健服务。

  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将散居孤老纳入社区居家养老,满足其生活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籍等养老服务需求,同时,将散居孤老纳入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覆盖范围,全额补贴医疗费、房租、水电气费等,保障他们安享晚年。(渝中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