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第5版)重庆国税查获亿元出口骗税案

12.01.2016  15:54

 

  16个月侦缉,13省61户企业铺网协查,200余人外调取证……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国税局与公安局经侦总队、跨省市稽查局多方联动,最终于近期破获一起1.14亿元出口骗税专案。

  2015年9月,历时16个月侦缉的“6·06”专案终于成功收网。重庆市国税局查处了辖区内某国有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出口骗税1.14亿元的违法犯罪事实,端掉了两个虚开骗税犯罪团伙,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及罚款共2.28亿元,5名涉案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

 

   锁定:  

   某国企疑建骗税平台  

  2014年4月,重庆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在对重庆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进行税收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自查补税金额为零。此次检查结果引发了税务人员的质疑,该局检查人员立即查阅了公司税收征管系统和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发现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账上流动资金余额仅68万元,与其出口贸易规模明显不匹配。

  在持续的检查中,第二稽查局发现问题不止于此,该公司出口报关地、货物起运地均不在重庆本地,疑为“四自三不见”出口业务。

  “所谓的‘四自三不见’,就是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但是不见进口产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第二稽查局负责人介绍说。

  两个月后,重庆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接到江苏省宿迁市国税局的协查函,函中指出江苏当地4户企业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重庆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协查函所指公司正是前期被第二稽查局查出的A公司。

  经初步判断,A公司存在“假自营,真代理”的重大嫌疑。

  由于A公司属央企下属企业,且涉嫌搭建骗税平台,案情重大复杂,第二稽查局立即成立“6·06”专案组,并请求重庆市公安经侦总队加入其中。国家税务总局亦将本案纳入总局督办案件。

 

   求证:  

   多方调查锁定证据  

  “6·06”专案组成立后,立即对A公司实施突击检查。A公司相关人员面对专案组的行动,当即企图转移相关资料。公安经侦人员见此情况快速控制现场人员,使得税务检查人员在第一时间调取了该公司2010年~2013年的全部会计账簿资料及出口退税单证。

  “突击检查锁定了原始退税资料,这是重要证据的源头。”专案组负责人介绍说,正是这些原始资料,为案情的查深查透提供了基础。随后,专案组向A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重庆某工业公司党委进行了情况通报,要求该公司成立专门班子封存账册,冻结该下属公司相关人员的人事调动,配合调查。

  锁定原始资料之后,“6·06”专案组及时对该公司涉案的4642份购进货物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清分,发现共涉及13省61户企业,其波及地域之广无疑增加了调查难度。

  为保障外地的协查进度和质量,加强地域协作,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要求13省国税机关稽查部门要通力合作,并对回复不及时或质量不高的单位催办督办。至此,专案组形成了由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国税局和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跨省市稽查局组成的多级联动模式。为尽快固定企业骗税证据,“6·06”专案组共计200余人次分别前往江苏、广东、广西等地外调取证。

  千里奔袭,只为突破证据链。历时两个半月,专案组先后到本案涉及的报关代理公司、货物承运公司及当地公安、工商、海关等80余家单位或主管部门调查取证,A公司伪造出口货物报关及运输业务的事实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汉堡南美公司与万通国际物流公司是A公司账簿凭证中反映的货运物流承运公司,但两家货物离境运输公司相继证实:A公司据以申报退税的深圳、广西方向出口海运货物提单及陆运货物运输单据均系伪造,并指认了犯罪嫌疑人吴某、叶某等。同时,经专案组查实,在该公司出口退税的申报资料中,217份海运提单也属伪造,涉及退税金额3855万元。

  2015年8月,重庆市国税局发出的61件委托协查函已全部收到回复,其中已证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18份,涉及供货企业24户。

 

   追捕:  

   骗税团伙终落法网  

  然而,整个案件并没有就此完结。该案虽已坐实A公司搭建了骗税平台,但骗税团伙的成员在哪里?

  在前期侦查中,专案组抓获了4名货物出口骗税主要成员,均来自江苏宿迁,但是因为团伙头目钟某取保候审期间,在深圳突发车祸死亡,线索一度中断。这意味着,专案组必须打开新的突破口。

  专案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决定从吴某、叶某等涉嫌从广西出口骗税的团伙入手,开始对广西报关代理、物流运输企业进行外围摸排调查。

  2015年5月,有犯罪嫌疑的吴某、叶某突然“人间蒸发”,专案组分析,两人身上一定有线索。重庆市公安经侦总队随即对吴某、叶某进行网上追逃。同时,专案组根据线索,在重庆、广东、江苏、福建等省市踩点跟踪21天,于2015年9月在厦门最终将化装潜逃的吴某、叶某抓捕归案,缴获用于作案的手机6部和笔记本电脑1台。至此,经过16个月的侦缉,重庆“6·06”专案成功收网。

  据专案组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端掉了两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团伙,一个出口骗税平台,查处了中国某重工集团下属的重庆某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出口骗税案,涉及骗税金额上亿元,在西部地区属极为罕见。

  目前,重庆市国税局已取消A公司的出口退税资格,追缴该公司骗取和违规取得的出口退税款1.14亿元,处以罚款1.14亿元,5名涉案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

 

   抓住案件的关键环节  

  重庆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局长 宋彬

  “6·06”案涉及税款1.14亿元,是重庆市国税局成立以来查处的案值最大的出口骗税案件。专案组能够一举打掉两个虚开骗税团伙,成功捣毁披着国企面纱的骗税平台,关键在于牵住了案件突破的“牛鼻子”。

  票流、物流和资金流往往是查处出口骗税案件的突破口,但犯罪团伙精心策划的骗税环节繁多,票流、资金流至少涉及13省市及61户企业甚至有更大的循环圈。专案组大胆转换思路,从货物出口离境的最后一个关键点——物流环节着手,前往深圳、广西等地取证。通过报关代理公司、货运公司和离境运输公司取得真实的海运提单、陆运货物运输合同信息,锁定了涉案企业虚报出口业务的间接证据,抓住了案件突破口,最终认定该公司以虚假的备案单证骗取出口退税的事实。

  案件侦破同样依赖于稽查人员专业的职业敏感性和丰富的经验积累。涉案企业虽为中央级国企三级公司,但稽查人员并没有被企业的表象所迷惑,而是在接到案件线索当日,详细查阅征管系统和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抓住线索不放松。当发现该企业的注册资本、流动资金规模与其出口贸易额明显不匹配,且出口报关地、货物起运地均不在重庆本地时,稽查人员凭借着经验积累和职业判断,准确预判该公司存在“假自营、真代理”的重大嫌疑,并在第一时间迅速集结成“6·06”专案组,为快速破案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