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五举措规范城乡低保管理

15.02.2017  04:04

  加强动态管理。关注系统预警信息,落实动态管理,做好续保工作,保证进出有序。

  规范审批要求。未提交“一户一档”材料的、不按时(超过办结期限)提交材料的、街镇未入户调查的、程序不合法、材料不齐的不予审批。强调档案保存管理工作,未停保的档案长期保存,停保档案自停发之日起保存期限至少3年。

  强化文书管理。加强法律文书的开具留存,如受理通知书、核查结果通知书、审批结果通知书、停发通知书、违规享受低保金追缴通知等。

  及时办结材料。严格低保材料受理办结时间,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手续要求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群众评议和公示期限),杜绝因上报材料拖延导致低保审核审批滞后。

  强化低保公示。加大长期公示检查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应保尽保、应退进退。(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