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廉洁过节的通知

08.12.2015  15:58
各区县(自治县)纪委,各市级部门纪委,市纪委各派驻(派出)纪检组(纪工委),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纪委: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现就节日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预防在先,重申纪律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实施意见、“八严禁” “十二不准”等纪律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表率。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或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车私用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节点,关注“四风”新动向,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问题以及“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要重点督查、严肃查处。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认真受理、核实、处置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持续释放查纠“四风”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治“节日腐败”。
  三、坚持从严查处,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执纪从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坚持有责必问,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的责任,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