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09.12.2016  00:01
各区县(自治县)纪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纪委: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就节日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各种方式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实施意见、《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和《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等纪律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表率。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二、严明纪律要求
  全市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在元旦、春节重要时间节点严防“节日病”。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在机关食堂大吃大喝;严禁收送“红包”礼金;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赌博活动。对以上顶风违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
  三、严查顶风违纪行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紧盯年节假期,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有效破解“隐身”和“变种”新问题。元旦、春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执纪从严、有责必问,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的责任,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节日期间,市纪委将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并对区县、市级部门、国有企业和高校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再督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重庆市纪委举报网站:
  chongqing.12388.gov.cn/jubao
  重庆市纪委举报电话:
  12388 63897391

中共重庆市纪委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