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公益培训班的通知

05.05.2016  04:38
 

 

渝民办〔2016〕73号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

关于举办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考前公益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为帮助我市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本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国家标准,全面掌握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增强考生的综合应试能力,切实做好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民政局转发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民〔2016〕49号)和《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公益培训班的通知》(渝民办〔2016〕59号)规定,结合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决定举办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公益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重庆市报考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二、培训班次

本次培训设11个中级班(主城区6个,区县5个)、19个初级班(主城区10个、区县9个)、5个综合班(区县),具体班次安排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6年5月6日—6月5日期间在被确定为培训点的各区县进行,初级班培训4个学习日,共24学时;中级班、综合班培训6个学习日,共36学时。培训期间,每天的授课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2,培训地点见附件3。

四、培训内容

(一)基本内容。有针对性的细化考试大纲规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集中讲授重点和难点,深入分析历年真题,帮助考生理清考试要点与脉络,掌握备考方式和答题技巧。其中章节培训内容包括:1. 考试大纲的变化情况,可能涉及的考试内容分析;2. 考试大纲规定的知识点梳理,历年出现过的真题演练与分析;3. 结合社会工作理论、实务、法规与政策动态,分析必考内容;4. 典型错题举例。

(二)培训重点。针对2012—2015年考前培训中学员提出的问题,本次培训重点突出:1. 历年试卷趋势分析;2. 高频考试内容分析;3. 近期热点分析;4. 同步模拟试题演练;5. 答题技巧分享。

五、培训师资

本次培训师资由重庆市各高校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领域学者和具备丰富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经验的教师担任。培训期间每天授课老师的联系方式见附件3。

六、培训管理

(一)市民政局。负责免费提供师资、补贴场地费和统筹安排管理。

(二)区县民政局。承办培训班的区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培训场所、及时通知本辖区内所有考生参加培训、为前来本区县培训班授课的教师和参训的兄弟区县考生提供路线指引和食宿方便;选派专人做好培训期间多媒体设备准备、考生签到、日常组织纪律维护与管理等工作。非承办培训班的区县民政局,负责按照附件1的培训班次安排与相应区县全面对接,及时通知本辖区内所有考生参加相应区县的培训。

(三)受训考生。对参加培训的考生实行预先报名、持身份证和报名表签到培训的方式进行管理。凡考生报名参加培训而无正当理由实际未参加培训,其所在区县、单位若有报销该次考试报名费、教材费等相关的政策举措,该考生不能享受。

七、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考前公益培训免费,考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市民政局为每个培训班补贴场地费5000元;

(三)各培训点要及时收集签到表、授课教师培训课件、培训现场照片、考核评估表等,本区县培训结束后,及时报送市民政局。

 

附件:1. 考前公益培训班次安排表 副本[20160504180902].doc

2. 考前公益培训课程安排表 副本 (2)[20160504180938].doc

3. 考前公益培训联系方式 副本 (3)[20160504180953].doc

 

联 系 人:谢开天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89188334        15802399749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