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感”是改革的落脚点

30.12.2015  18:55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让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让人民获益是一切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来说,能否让纳税人有更丰富的“获得感”,不仅仅是衡量改革得失的重要标尺,也是事关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

  《方案》不仅推出了大量便民办税举措,更重要的是大胆变革传统税收征管方式,通过变事前为事中事后管理、对纳税人分级分类、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深化税务稽查改革等举措,进一步加大“放、管、服”的力度,更大限度地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激发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帮助纳税人更充分地获得改革和发展红利。

  “获得感”具备“精神”与“物质”的双内核。长期以来,税务部门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致力于充分发挥税收的服务和杠杆职能,从便民办税的持续春风,到力度越来越大的各类减税“大礼包”,都为纳税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但我们也应当看到,物质层面只是“获得感”的一个方面,仅仅做到让纳税人少填单、少跑路还远远不够。随着“税感”意识的觉醒,纳税人“获得感”也有了更高层次的需求,即需要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尊重,需要在税收秩序上的公正、公平。《方案》在这方面迈出了突破性的步伐,如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大力推行纳税人自主申报,使征纳双方处于更加平等的位置。又如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对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当事人,与相关部门依法联合实施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组织出境等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应当是给予诚信守法的纳税人最好的“获得感”。

  “获得感”来自“共享”与“共治”的大格局。在“互联网+”的时代,连接与分享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浪潮,也是赢得先机的制胜法宝。《方案》处处体现了“+”的策略,并明确了“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指导思想。“国税+地税”是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改革的内涵并不仅局限于此,而是在此基础上,具有更大的格局和更宏观视野。一方面,在改革内容上,跨部门、跨区域甚至跨国境的税收合作日渐成为常态,税收大数据将突破征纳和部门界限,不仅服务于税收管理,稽查定向、信用互认、数据共享、信息互通等措施,还将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在改革的落实上,改革显然不是国税或地税哪一个部门独立可以推动的事,而是“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最终形成“国地税+全社会”的大格局。在这样的格局下,改革必将推动税收管理服务的质效倍增,为纳税人带来更多的“获得感”。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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