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11.06.2015  20:32
  重庆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渝民社罚告字〔2015〕1号

 

经查,以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被公告的单位应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权利:

1、陈述和申辩权;

2、听证权。

需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的,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1:拟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名单

附件2:拟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重庆市民政局

2015年 6月

 

 

 

附件1

拟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名单

 

1、重庆针织行业协会

2、重庆市决策研究学会

3、重庆市经济学学会

4、重庆红歌研究会

5、重庆市医药惠民促进会

6、重庆市河道沙石开采协会

7、重庆西部企业文化促进会

8、重庆市吸烟与健康协会

9、重庆市健康教育协会

10、重庆市基层卫生协会

11、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12、重庆市车迷协会

13、重庆市体操协会

14、重庆市河南商会

15、重庆西南兵器工业劳动学会

16、重庆市桶(瓶)装饮用水代销行业协会

17、重庆市光谱学会

18、重庆市米面制品加工行业协会

19、重庆化工安全环保管理协会

20、重庆市妇女互助会

 

 

 

 

附件2

拟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重庆博爱中老年健身俱乐部

2、重庆合初人文化传播社

3、重庆市网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中心

4、重庆市爱心通呼叫援助服务中心

 

5、重庆长寿化工园区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