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违法建筑查处若干规定

29.12.2014  21:06
      12月29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开展违法建筑查处工作新闻发布会,主城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董建国向媒体发布了《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有关情况。主城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市规划局局长曹光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晓涛,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茂军参加了发布会。
      发布会指出,此《规定》有7大特点:
      一是明确违法建筑概念。
      “定性”是基础,只有在认定是违法建筑的基础上才能采取相关措施。因此,违法建筑的概念凸显得尤为重要。此次《规定》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
      董建国介绍,违法建筑即未经用地或者规划许可擅自修建的建(构)筑物,包括经竣工规划核实确认或者取得房屋产权证件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
      “对此前有争议的小区业主取得房屋产权证件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形成的建(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规定》作了明确界定,确定此类建筑属于违法建筑。”董建国说。
      市民也可以根据《规定》明确的概念,及时、高效地辨别出什么是违法建筑,让接下来的举措更具针对性。
      二是三种方式应对在建违法建筑严重者可强拆。
      曹光辉介绍,对正在修建的违法建筑采取从严从快处置方式,执法部门发出停工通知后,当事人未停止违法行为或逾期未自行消除违法建筑的,可由镇(街)组织对违法建筑实施直接消除。
      “我们还可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冻结产权、约谈、媒体曝光、纳入征信体系等措施,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曹光辉说。
      此外,《规定》明确了对已建违法建筑只能作出三种处理决定:拆除(回填)、没收违法收入、没收违法建筑。
      三是看准范畴不同部门分管不同。
      明确违法建筑概念这“第一步”是解决了,接下来到底该落实到哪个具体部门来执行?曹光辉表示,违法建筑查处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和领导,并明确了规划、土地部门为查处违法建筑的牵头部门。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查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查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违法建筑。”曹光辉说,实行综合执法的,由综合执法机构按照职责对违法建筑进行查处。同时,规定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也应依法开展查处工作和配合查处工作。
      据了解,主城区总用地面积为5473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城镇建设用地1188平方公里,其余4285平方公里属非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目前,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成立了综合执法局,由其负责查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
      四是违法建筑无法产权登记不得用作经营。
      白白多出来的房屋面积,说不定是烫手的山芋。董建国表示,对于违法建筑,将有五项严格的限制措施。
      具体来看,除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违法建筑获利外,违法建筑也不受法律保护,不得办理土地房屋产权类登记手续,且不得提供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应服务。
      “合法房地产附有违法建筑的,对该房地产转让和抵押登记进行限制。”董建国说,以违法建筑作为经营场所申请办理相关证照、登记、许可或者备案等手续的,不得办理;已经办理的,应当依法撤销。
      五是查处违法建筑纳入物业资质考核。
      之前发现违法建筑,市民往往会遭遇物业推诿的情况,不过,今后这一现象或将消失。黄茂军表示,物业也对查出违法建筑负责。
      据介绍,物业公司负责本区域内违法建筑的巡查、发现、劝阻、报告工作。特别是对正在修建的违法建筑,可依据执法部门或镇政府的书面通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还可采取限制装修材料进场等方式,劝阻当事人修建违法建筑。
      黄茂军也表示,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规定未尽到责任的,将纳入企业资质核定管理,并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屋行业协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六是想修违法建筑?处罚很严格!
      黄茂军介绍,此次新规加重了对违法建筑当事人的处罚。除了必须对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或回填外,所产生的财物临时保管费用、强拆或回填所需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拒绝执法人员入户的,可视其情况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黄茂军说,其中,违法建筑用于非经营活动的,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用于经营活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对违法建筑当事人存在不配合查处工作、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或阻碍对违法建筑实施行政强制等情形的,可对当事人采取媒体曝光、不诚信记载等方式。
      七是成立专门投诉中心开通投诉热线966559。
      据了解,重庆市违反城乡规划举报投诉中心已正式开始运营,开通举报电话966559,市民发现违法建筑可以打966559举报,或直接向违法建筑所在镇(街)、村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反映。
      除了统一的966559,市民也可根据不同区域拨打:渝中区63837110;大渡口区68926691;江北区67566731;沙坪坝区65427070;九龙坡区68780551;南岸区62988686;北碚区63221000;渝北区18323126283,18323126284;巴南区66292900,66220520;北部新区6730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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