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财税支持 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力度

11.01.2016  15:55

  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大财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的力度。

  《意见》提出,完善边民互市贸易。加强边民互市点建设,修订完善《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和《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严格落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

  《意见》要求,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国家在沿边重点地区鼓励发展的内外资投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继续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根据跨境经济合作区运行模式和未来发展状况,适时研究适用的税收政策。加强与相关国家磋商,积极稳妥推进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谈签和修订工作。

  《意见》规定,非西部省份的边境地区以县为单位,在投资、金融、产业和土地等方面,享受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相关政策,实施期限暂定到2020年。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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