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严以用权 规范税收执法

27.11.2015  09:01

  要深刻理解严以用权的意义,给权力运行划红线布雷区;要认真查摆用权不严的现象,给权力涂上防腐剂、带上紧箍咒;要保持严以用权的政治定力,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严以用权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从严治税的客观需要。如果说修身侧重于个人主观世界的改造、律己侧重于个人具体行为的养成,那么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集中体现;是践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根本保证;是履行国家法定职责,提升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税收执法的关键要务。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必须要秉公用权、勤政务实、依规慎行。

  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从政为官的核心。领导干部要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要把“对党负责”当作最高命令,把“对人民负责”作为第一追求。要依法用权,坚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严守公权界限,确保公权为公,公权为民。要习惯在监督下用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在税务系统中,有的领导干部把权力视为私物,义气用权,随心所欲,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任人唯亲,搞“一言堂”;有的干部在税收执法上随意执法、选择执法、情绪执法,落实税收政策搞变通;有的干部沽名钓誉,给自己在用权上创造更多的随意和任性。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权力观发生偏差,不是敬畏权力,而是向往权力带来的种种好处,把公权力看作是谋私利的工具。二是法治思维、法律素养欠缺,对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依法监管等要求理解不全、把握不准。三是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配套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全,没能有效实现把权力关进“笼子”的目标。

  要解决用权不严问题,就必须给权力涂上防腐剂、带上紧箍咒。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梳理税务系统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通过细化、剖析、监督,查找自身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倾向。加强平时谈心,利用信访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任职谈话,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用制度管权。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改革引领、法制引领、文化引领为先导,自觉把税收工作放在改革创新的大局中谋划、推进。坚持知行合一,切实保持严以用权的政治定力,使严以用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权力在阳关下运行。

  领导干部要做严以用权的表率。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绝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在选人用人上必须严格遵守《党员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配套文件,在经费的使用管理上必须按组织纪律办事。要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严以用权就要坚持用权为民,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在行使税收征管、检查权力时,一定要心中有杠杆,手中有戒尺。要正确处理公与私、情与法、义与利的关系,任何时候都要讲原则、守底线。要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治税,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人情税”“人情案”。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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