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

11.09.2015  18:43

  一是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全县278个村社区已全部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县民政局成立四个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分赴各乡镇现场督促指导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和实施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提高基层治理规范化水平。各乡镇出台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完善以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为基础的村(居)民自治制度,全面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践,通过探索建立议事、论证、听证、民情恳谈、小区(院落)自治制度,健全完善评议、述职述廉、问责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规范村(居)务公开制度,提高基层治理规范化水平。

  三是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各乡镇围绕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和谐发展等内容扎实开展分级示范创建活动,共推荐申报国家级依法治村示范单位7个、依法治社区示范单位5个;市级依法治村示范单位6个、依法治社区示范单位2个。

  四是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和方式,提高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探索建立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初步梳理形成社区依法履行自治职责事项目录和社区承接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有序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刘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