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委确保汛期交通安全稳定的措施

20.07.2017  11:31
    今年入汛(5月1日)以来,全市连续强降雨导致35条国省干线147处交通一度阻断,18处高速公路交通受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3亿元,合川、巫溪、万州等地受灾严重。长江水域迎来两次洪峰过境,乌江流域出现出现了5次涨水过程,水位上涨4-11米不等,特别是武隆县城水位在24小时内陡涨10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相关要求,市交委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汛期交通行业安全稳定。
    一是高度重视,狠抓安排部署。先后召开5次党委会、3次主任办公会、2次委安委会和2次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部汛期安全工作要求。相继下发了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等5个文件,对交通行业汛期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事故防控。针对汛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对国省干线共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1300余处;对高速公路共开展安全隐患排查300余次,消除安全隐患50余处;对重点工程项目共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400余处;港航部门共督查重点渡口79处、重点船舶170艘,督促整改问题40余项,安全约谈4家企业,挂牌督办2起。三是全力以赴,狠抓应急处置。积极与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联系,及时收集和发布各类预警信息,尤其针对长江洪峰过境,发布防汛预警4次。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防汛应急物资和抢险装备的储备和维护,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对突发事件和险情及时响应。汛期以来,市交委已紧急下拨应急抢险资金3000万元(另外1000万元将于本周下拨)。公路部门共出动抢险人员4500余人次、抢险设备1700余台次;港航部门共出动救援人员1800余人次,救援船艇400余艘次,开展救援30余次,救助各类遇险被困群众29人。四是明确责任,狠抓督查检查。成立由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的6个汛期安全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执法总队、质监局等行业管理机构成立了由单位领导带队的38个汛期安全督查检查组,采取分片包干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促进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全力确保汛期交通行业安全稳定。
    截至目前,全市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已全部恢复通行,地方水域未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今年入汛(5月1日)以来,全市交通行业共生产经营类死亡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分别下降46.2%和72.4%;无较大事故(同期4起、死亡11人),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今年上半年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数量同比降16.1%
日前,记者从市政府安委会召开的2017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半年我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80起、死亡409人,同比减少73起、92人,分别下降16.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