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雁宾司长在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11.09.2015  10:11
        尊敬的黄主任、李局长、唐总:
      很高兴来参加重庆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
      刚才,玳明副局长总结回顾了近年来的重庆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发展,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我都赞同。
      近年来,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突出成就,随着重庆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壮大,国有企业档案工作也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刚才,玳明副局长就从国有企业档案管理体制、档案基础业务工作、项目档案工作和档案人才培养几个方面进行了总结。
      从取得的成绩来看,重庆抓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重视程度高。去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两办《意见》的要求并结合重庆实际,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从12个方面对如何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体现了重庆市委、市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作为市属国有企业管理部门的市国资委也非常重视档案工作,在贯彻两办《意见》和市委、政府的实施意见的关键时期,决定与市档案局共同召开这次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交流做法、体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了更高的要求。刚才,玳明副局长总结的市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以及即将交流发言的这些单位所取得的经验,无一不是各企业领导的重视、关心、帮助和支持的结果。
      二是实干效果好。市档案局加强了以档案资源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令)的贯彻力度,两次请10号令的主要执笔人之一来重庆进行宣讲,并把10号令作为面上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对区县档案局考核的目标任务,有力的推动了企业档案资源建设。我看了今天的交流材料,大家的做法,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字。有将档案工作纳入检查和考核,完善了档案工作机制,提升了全行业档案管理水平的;有加大投入,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档案工作的发展提供了保障的;有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工作、夯实档案资源的;有采取物防、技防、人防措施,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有积极发掘档案信息资源并进行深加工取得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这些交流材料,侧重点各不同,但都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措施实,效果好,体现了各有关单位对档案事业的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
      三是创新有亮点。企业档案工作中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是难点,重庆在这方面取得了突破。在抓重钢环保搬迁项目档案过程中,针对点多面广难度大的状况,市档案局创造性的提出委托重钢档案处加强建设项目档案的日常监督、指导,并授权其在合同段交工验收时对项目档案进行验收,调动了建设业主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质量,确保顺利通过了档案专项验收。市档案局将这个做法推广到化医集团MDI项目和重庆铝业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中,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信息开发利用方面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重钢集团利用本企业悠久的历史、厚重的文化和丰富的馆藏,在重钢新区老区都建成了厂情馆,编写了《中国钢铁工业缩影:百年重钢史话》等系列成果。尤其是去年整理制作了“‘抗建钢魂’——钢铁厂迁建委员会档案史料展”,先后在重庆市举办的“国际档案日”主题宣传活动和抗战胜利69周年纪念活动上展出,并赴台北、高雄两地巡展,非常专业的展示了企业文化和服务中心工作的风采。
      重庆市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虽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但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在这里,我提几点建议,供同志们参考。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早在浙江工作时就指出:“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档案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意见》指出,“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档案工作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职责”,“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对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栗战书前不久在国家档案局主要领导调整宣布会上强调,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服务性、基础性。企业档案作为市属国有企业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的记录,市国资委、市档案局和各国有企业应站在国有企业档案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就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档案的损失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单位领导议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巩固和完善档案工作机构,配备适应需要的档案工作人员,保持档案干部队伍稳定,健全档案工作制度,保障档案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为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发展和全面履行“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职能创造条件。
      二是结合实际,深入贯彻两办《意见》和国家有关规章精神。两办《意见》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  一个总揽全局、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各级国有企业都应认真贯彻落实好,特别是要针对本企业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尽快制定加强和改进本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为加强档案资源建设,2011年11月,国家档案局颁布了《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9号,以下简称9号令),规定各级综合档案馆依法接收国有企业及其全部或部分下属单位的档案。这是国家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推进档案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档案法制化建设进程中的又一重要成果。据了解,去年11月,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了《重庆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明确规定市档案馆依法接收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全部或部分下属单位档案以及接收的要求,并印发了接收名册。国有企业应为档案移交作好相应准备工作。为呼应9号令的要求,2012年12月,国家档案局颁布10号令,市档案局要求市属国有企业总部编制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报市档案局同意后执行,市属国有企业集团还应指导所属企业编制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并进行审批。两办《意见》也要求各单位档案机构要“及时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实施”。重庆此项工作进展顺利,希望尚未完成的要抓紧时间加快工作进度,务必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市档案局应适时对两办《意见》、《10号令》贯彻情况进行通报,以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协作与交流,进一步提高市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水平。市档案局和市国资委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和配合,共同努力抓好市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市档案局和市移民局在三峡移民档案工作上树立了部门合作的典范,重庆直辖至今,两个部门团结一心、齐抓共管,三峡移民档案工作取得了突出成就。这种协作方式值得推广,我们期待着市档案局和市国资委能进一步深入合作,共同将重庆国有企业档案工作提高到更高水平。对市属国有企业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市国资委,应将档案工作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同布置、同检查。实践证明,有布置有检查,才是推动工作发展的有力手段。作为依法主管全市档案事业的市档案局,应与市国资委共同积极主动履行对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的职责。市档案局和市国资委应加强与其他兄弟省市区的交流,积极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市属各国有企业应明确本企业档案工作机构与其他部门各自职责,并积极主动配合和接受市国资委和市档案局对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市属各国有企业还应加强相互间的交流与协作。市档案局组建了市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要求各协作组成员单位定期开展活动,传达国家和重庆市档案工作安排和要求,研究和交流档案工作。各单位领导要支持和鼓励档案工作者参加协作组活动,解决必要的经费,确保协作组活动能够正常开展,达到交流档案工作经验,促进档案工作发展的目的。
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档案局的监督指导下,在市国资委的有力配合支持下,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市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在“十三五“期间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