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02.12.2015  18:05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有关工作的要求,为更好地服务于缴费人,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地税部门为参保单位开具社会保险费征收票据的时间,统一截止到12月21日,请各参保单位开票后于2015年12月25日前完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届时,地税部门网上和大厅征管系统将暂停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并请相互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