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多举措强化民政资金管理

09.10.2017  23:24

 

  健全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在民政专项资金分配中,涉及大额资金的必须经过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会同区财政局联合行文下拨。实施多级公示,接收全社会监督,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财政、审计部门监督,确保资金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健全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将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作为街镇民政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标准之一。制定并下发《长寿区民政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将监督管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

  健全资金监管和报告机制。突出“资金分配依据、分配方案、资金拨付程序、资金监管制度、财经纪律和廉政纪律落实、发放手续、及时准确足额发放”七个环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并主动向财政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健全管理预防和检查机制。每年对街镇民政办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1-3项民政专项资金,并将检查范围延伸到基层对象户,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及时向有关组织反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