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高丽:努力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31.03.2016  15:34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29日与省部级领导干部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能力研讨班学员进行座谈。张高丽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系统分析了城市发展面临的形势,深刻阐明了做好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重点任务。李克强总理对做好城市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努力开创我国城市发展的新局面。
  张高丽强调,要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加强空间开发管制,防止“摊大饼”式扩张,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积极开展“多规合一”试点。要认真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精心策划设计中轴线、天际线和城市建设风格色彩,切实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管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带,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塑造各具特色的城市风貌。要把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当前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全面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大力开展生态建设,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家园。要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城市治理方式,落实好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和居住证制度,大力建设智慧城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科学制定规划后要立法,严禁随便改变。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各个环节各个领域,提高城市应急管理能力,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张高丽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同配合,强化监督检查,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出席会议。
  研讨班由中组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行政学院联合举办,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学员参加座谈。(中央政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