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多部门联席会动员黄金水岸小区业主解决消防“无水”问题

24.03.2021  16:03
      为深入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加快消防安全整改进程。3月23日,忠县多部门联合召开黄金水岸小区消防“无水”整改工作推进会,县住保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白公路社区负责人及小区各楼栋业主代表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擘画了“路线图”,提供了“方向标”,发出了“动员令”,厘清黄金水岸前期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要求按照专项整治方案“挂图作战”,定人、定责、定时推动消防设施改造工作,确保时限内消防设施通水供水,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会议强调,推动黄金水岸消防无水整改工作要立足实际,一是落实责任,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渝府令〔2009〕第229号)第九条和《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督促业主确定消防管理人,进行自我管理,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二是依规行政,无物业小区存在严重消防设施隐患的,应由街道办督促业主(消防管理人)立即对共用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未按程序维修的,应按照《规定》第三十一条由街道办协调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修,维修费从业主专项维修资金列支。三是协同配合,该小区业委会及消防管理组织不健全,业主应强化消防设施问题的主动性,完成屋顶消防水箱、室内消火栓及管道、稳压罐的修复,达到临时消防通水目标,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确保长效消防用水。(审核:卢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