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黔江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8.01.2018  17:11
2017年,黔江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再创“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再捧综治“长安杯”工作目标,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思想,充分发挥职能,大胆探索创新,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应有的贡献。2017年度政法系统民调结果显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满意度得分96.24分,司法公信力得分96.37分,继续保持了稳步上升的良好态势。
    一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有新成效。指导建立了保险、劳动人事、国土房管等8个行业性调委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在城南街道山台山社区聘请专职调解员试点,建立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全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3741件,成功调处13727件,经司法确认496件、仲裁确认83件。
    二是特殊人群监管服务有新成效。全面推行人脸识别签到、矫正手机“APP”定位、微信定位等信息化监管方式,借助社会力量(区心理咨询师协会)分6个片区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覆盖的心理辅导,组织服刑人员参加“两城同创”等志愿服务2316人次,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创业达到181人,占75.4%。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有新成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探索利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南溪号子”编排9首普法号子和普法校园歌曲开启文化普法新模式,成功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通过第三方评估,全区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率达86.4%,对黔江区普法工作的满意度达94.7%,分别比上年提高了12和3.1个百分点。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有新成效。全区律师担任法律顾问302家,代理诉讼案件1759件、非诉案件281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1亿元。受理法律援助993件,办结法律援助699件,解答法律咨询4562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接待犯罪嫌疑人咨询190人次,经过释法引导,有186名犯罪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