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建立扶贫济困医疗基金

04.05.2017  23:00

  为减轻农村建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黔江区按照“当期可承受、长远可持续”的原则,整合民政、扶贫等资金,建立扶贫济困医疗基金。首次按(救助人口)人均100元标准,注入资金1000万元。

  该基金主要针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农村建卡贫困户等困难人员因病发生的医疗保险目录外医疗费用给予救助。单次目录外自负费用超过3000元的,根据困难程度和自负费用金额,可获得25%—40%与医疗保险同步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救助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并按月结算,救助对象只需结清获得救助后个人承担部分费用即可办理出院。(张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