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规范和完善村(居)务公开工作

29.12.2014  17:34

  一是严格公开分类。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完善和细化村(居)务公开内容,严格按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四大类进行分类公开。二是突出公开重点。修订并统一公布《2014年黔江区村(居)务公开目录》,以政务、财务为主,重点公开项目资金使用、组织运转经费、资产经营收益,以及惠民惠农、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政策兑现执行情况。对重要政策落实、重大财务收支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公开。三是扩大公开形式。各村(社区)统一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室外设立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和社区宣传张贴栏。对面积较大、居住分散的村(社区),以村(居)民小组或村(居)民聚居点为单位实行分片公开。开展组务公开,内容、形式、地点、时限等由村(居)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四是统一公开时限。每年1、4、7、10月的15日为全区统一的村(居)务公开日,各村(社区)按期公开上季度村(居)务工作情况。对于群众关心的财务情况,每月15日定期公布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公开流水账。(朱以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