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中院举行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仪式

21.04.2016  13:50
  4月11日,重庆市一中法院举行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仪式。

  该院政治部主任王华菊宣读了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编制文件、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领导任命文件和人员配备文件;随后,卢祖新院长代表院党组向环境资源审判庭贾科庭长、张力副庭长颁授了任命书及印章。

  卢祖新院长代表院党组对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正式成立表示祝贺,对到环境资源审判庭工作的各位同志表示感谢,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有使命感责任感。保护环境是基本国策,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摆在突出位置,习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具有重大的战略考虑和政治意义,作为第一批在环境资源审判庭工作的同志很光荣,要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二是要开好头起好步。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庭领导要认真思考谋划当前工作,在业务、质效、调研、宣传、队伍等方面形成好的思路,确保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三是要有高远目标。要按照领先靠前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各项工作,突出工作亮点特色,争取在本院各部门、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领域领先靠前,在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领域有一定地位。四是要搞好部门建设。要严格组织纪律,落实规章制度;要加强日常管理,推动工作开展;要及时请示汇报,主动协调沟通;要抓好团结协作,形成强大合力。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