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建立2000万专项资金实施人居环境改善

13.09.2016  13:43

秀山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注重解决贫困群众住房保障问题,在落实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等住房政策的基础上,县政府出台《秀山自治县农村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实施方案》,全面改善深度贫困户居住环境。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县财政建立2000万元专项资金,按照户均4000元的标准,结合农村危旧房改造和环境整治工程,对全县长期居住在主体存在安全隐患、房前屋后室内环境较差且为唯一住房的建卡贫困户房屋实施改善。改善内容为室内外硬化、线路改造及房屋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旨在通过居住环境改造,彻底解决贫困户住房保障问题,改善贫困群众精神面貌。

二是严格对象识别。在乡镇(街道)确定的初步名单基础上,县扶贫攻坚办组织人员进行逐户走访核实,确保改善对象更精确,政策落实更精准。通过层层把关,最终确定全县人居环境改善对象户共3606户,其中85个贫困村1213户,同步实施危房改造315户。

三是引导群众参与。在人居环境改善过程中,摒弃政府“大包大揽”的形式,注重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激发脱贫内生动力。采取以奖代补、群众投工投劳、农户自建+援建等方式实施。对无劳力的家庭,由政府提供材料,引导村(社区)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热心群众等力量开展援建。已经建成的项目,群众均表示非常满意。

四是限时保质完成。按照50%的标准预拨付施工启动资金,待验收后补齐每户4000元。明确定户、定质量、定时限“三定”要求,制订施工质量标准,将85个贫困村1213户改善对象完工时限提前至今年8月底,剩余对象于9月底前全面完工。截止目前,已完成贫困村人居环境改善800余户,非贫困村已全面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