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多措并举推动水污染防治见成效

15.01.2016  12:30

  万州区按照“控污截流、标本兼治、建管并重、综合施治”原则,强力推进《万州区碧水行动方案》,辖区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2015年,长江干流万州段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纳入市级考核评价的6条次级河流监测断面均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5%,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1%以上。

  一、合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就生态文明建设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对辖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多次专题研究,亲自部署,统筹推进;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出台《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的决定》;区政府制定《关于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明确区发展改革委、区林业局、区市政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区政协组织生态文明建设视察调研,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题协商,全区上下形成了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扎实开展饮用水源保护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决定的实施意见》(万州府办〔2015〕272号),形成环保统一监管、水务源头管理、卫生末端监控、城建、农委、市政等部门各司其职、乡镇(街道)辖区负责的饮用水源管理格局,饮用水源保护责任有效落实。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违规码头、网箱(围栏)及投饵性养殖、燃油机动船舶、餐饮娱乐船等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关闭百安坝阳春养殖场等养殖场6家,完成顶尖农业开发公司养殖场等43个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关田坝等5座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内污染源的整治全面完成,确保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城市饮用水源和备用水源建设、杨柳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等项目有序推进,城市饮用水源水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持续改善。

  三、综合整治次级河流

  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完善区、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分工负责制,实现全区次级河流不仅有人巡、有人清、有人报,而且监管严、处置快、考核硬。积极争取三峡后续规划资金2520万元,强力推进孙家、响水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从源头减少次级河流的污染排放。投资7500万元,建成苎溪河、龙宝河、五桥河3条次级河流生活污水管网27公里;投资4000万元,建成申明坝污水处理尾水管网5.5公里和五桥园污水收集管网5公里。按照“镇乡收集、区运输处置”模式,在2014年完成41个乡镇场镇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的全覆盖的基础上,将收运体系向次级河流沿岸拓展延伸,实现“处理存量、不添增量”目标。

  四、大力实施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对未取得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新、改、扩建工业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入园。坚持工业企业水污染集中治理,万州经开区“一区四园”2座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行,处理规模7300吨/天。严格企业排污管理,全区工业企业在长江沿岸原则上不设立单个排污口,且须经企业达标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后外排。2015年全区环保搬迁或关停一批造纸、味精等水污染严重企业,完成连江机械、长江涂装、西南水泥、华歌生物、白猫公司5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强化了水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全区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成效初显。

  五、提升水污染防治监管水平

  全区52个乡镇(街道)均成立村建环保所,落实专职人员,配置执法车、执法仪等设施设备。构建由区政府统一指导,以区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在全区1个开发区、52个乡镇(街道)和187个社区居委会、448个村民委员会建立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定区域、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确保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区环保局与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充分依托成立的环保审判庭、环保检察室,实现案件移送、联合处置、信息共享、联合处置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方面无缝衔接。完善“企业—园区—流域”三级应急风险防范体系,加强长江干流船舶重大污染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建设,扩展水环境在线监测覆盖面,落实监测预警机制,水环境监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