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州区森防站检疫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涉木企业开展新年首轮检疫监管中,发现长淮镇杨某用自己的货长安(渝d596x8)车装有1.277立方米松木。经查,该批松木是杨某从太白溪村自家山林砍伐的风倒木运到长岭镇一木材加工厂加工,用于家中危房修建。调运时未按要求办理《区内植物检疫证明》以及《植物检疫证书》,该行为违反了《植物检疫条例》、《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相关规定。
万州区森防站随后按程序对该批松木进行了封存、取样。经万州区森防站检测,未检测出松材线虫活体。但对当事人进行了检疫法律法规知识及松材线虫病危害严重性的宣传,当事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态度诚恳,最后,万州区森防站根据《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当事人杨某做出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该批松木现场进行焚烧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