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酒驾被查,两次被行政拘留,男子:以为交警下班了!
俗话说
吃一堑长一智
跌倒了并不可怕
重要的是吸取教训
然而
在酒驾的问题上
总有些“饮君子”
心(不)存(思)侥(悔)幸(改)
再三挑战法律红线
“我2个月前刚从拘留所出来,没想到又进去了!”
8月12日,驾驶人张某因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且这次是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回顾
7月27日1时许,渝中区交巡警朝天门大队民警在嘉滨路设置夜间检查站,依法查缉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期间一男子驾驶摩托车突然在卡点前方停下,发现异常后,执勤民警快速上前对该车进行截停,对其检查发现该男子有酒驾嫌疑,遂将其带至流动车做呼气式酒精测试。
经测试
张某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 39mg/100ml
已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
后经查询
民警发现张某
曾因酒驾被公安机关处理两次
这是第三次酒驾被查
2019年9月张某在渝北区 涉嫌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处罚款1200元。 2021年2月2日张某为了工作方便考取了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随后,5月23日,张某再次在两江新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获, 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日,并且才考取三个月的驾驶证因为在实习期被注销。 而就在7月27日这一天,张某又 涉嫌饮酒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至此是第三次酒驾被查。
曾经两次都因为酒后驾驶被查处
张某却并没有因此吸取教训
民警问张某,为什么一次次被查, 还敢饮酒后驾车,张某告诉民警,自己三次被查都是凌晨一两点,而且是喝酒后休息了很久,每次都以为交巡警一两点该下班了,才侥幸驾车,结果次次被交巡警查获,自己也是得到了教训,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表示下次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
处罚
最终,民警依据道路交通相关法规,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渝中交巡警提醒
目前,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渝中交巡警正在全区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上路行驶,切莫心存侥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切勿酒后驾车。
原标题:曝光!不思悔改!男子三次酒驾被查获,两次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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