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开展农村“三资”管理暨农村“一事一议”专项治理工作
为切实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奉节县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奉节委办〔2016〕116号)精神,县农委制定了《奉节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奉节县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2016年9月2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三资”管理暨农村“一事一议”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推动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重点包括两大专题九大内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点整治村资源台账不健全,农村“三资”基数不明、底子不清,管理混乱;村财务管理不到位,大额支出不经过集体研究,开支白条、领款单入账;公款私存、坐支现金,以现金支付项目款;签订合同要件不齐全,村干部违规发包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搞暗箱操作等问题。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重点为2015年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情况,主要围绕制度建设、议事程序、方案审核、组织实施、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落实、健全制度等四个阶段,2016年10月底前完成。
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县农委根据职责分工,明确阶段工作目标,突出治理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专项治理采取乡镇(街道)全面自查和县级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县农委日常督查和重点抽查将不低于全县乡镇(街道)的50%。对本次专项治理梳理排查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调查处理;对反映集中、社会影响大、性质比较恶劣、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突出问题线索,限期办结;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