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七管齐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坚决防控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从8月至12月底,重庆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 、重实效”要求,“七管齐下”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强化领导。 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督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分管领导抓好统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个必须”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确保工作到位。
二是突出重点。 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设施和区域场所安全;城乡道路交通、客运场站、运输车辆、校车、旅游车辆等安全管理;汛期水上安全措施,尤其是长江、嘉陵江和内河客渡船安全;城市轨道建设及运行安全;水利、电力和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区安全;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电梯、起重设备、锅炉、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旅游景区和景点设备设施安全;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场、娱乐场所、宾馆、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
三是“一对一”监管。 各级各部门梳理出重点本地区、本行业重点监管对象,按照“一企一组、一企一策、一企一结果”工作方式,落实对象、落实人头、落实责任、落实任务。
四是强化企业自查自纠。 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五是强化政府和监管部门职责。 各级地方政府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有关部门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六个必查”:对高危企业、重大危险源、2013年以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以及重点时段部位必须进行检查。
六是严格执法。 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法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七是督查督办。 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交叉检查,通过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