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今起实施 明日重庆市颁首批新证
今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全国不动产将进行统一登记,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也将正式启用。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召开媒体座谈会,宣布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开启,明日我市将颁发全国首批新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旧证依然有效,预计今年下半年将在全市推行新证。
改变分散登记局面
“过去,不动产登记属于‘多头管理、分散登记’,很容易造成重叠、漏登。”市国土房管局权籍处处长苟于强介绍,今后,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依法公开查询系统,这意味着,不动产登记簿今后将成为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
据介绍,不动产登记簿证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其中,《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登记的核心载体,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权证书》相当于市民手中的房产证,是权利人享有权利的法定凭证,由权利人持有,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登记簿一致,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有错误的外,以登记簿为准;《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相当于现在的《他项权证》。
昨日,市国土房管局还公开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下半年全市推新证
“2014年8月,重庆明确将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国土房管部门,并在市国土房管局权籍处加挂重庆市不动产登记局的牌子,设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苟于强说,根据国土资源部的通报,重庆成为首个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的直辖市,截至目前,长寿区、石柱县已经完成不动产登记相关机构的整合。明日,我市将颁发全国首批新证。
不过,就全市而言,今年上半年仍会出现新证和旧证并行使用的情况,“争取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新证”。
快问快答
问:纳入登记范围的有哪些? 答:土地、房屋等,不包括小产权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都属于不动产。纳入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苟于强表示,重庆属于内陆城市,没有海洋和沙漠,所以除了海域使用权,其他九大类不动产都会涉及到的。至于小产权房,市国土房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强调,不动产登记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因此对小产权房不予以登记。
问:统一登记对市民有何影响?
答:办证少费力少跑路,保护合法权益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重复、登记部门多,市民登记不动产可能要跑好几个部门。今后,市民在不动产登记局就能完成“一站式”登记了。此外,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也会更安全,因为可以依法查询产权归属信息。
值得提醒的是,不动产登记信息不是谁想查就能查的。苟于强表示,以个人名义是不可能查询相关资料的,“查询只针对法院、公安局、纪委、检察院等机关单位,而且需要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通过司法程序立案之后才能进行”。
问:旧证需马上更换吗?
答:旧证长期有效,需重新登记时才换新证
苟于强表示,不动产登记将依照“不变不换”原则,不强制当时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和登记证明,旧证长期有效。在实施过程中,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等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才逐步更换为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