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想私了 为啥法官说“不行!”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现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当事双方选择私下协商解决的不少。不过近日在渝北,当地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驳回了没有责任的被撞车主要求对方赔偿修车费用1.7万元的诉讼请求。
2021年7月的一天晚上,驾驶员余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渝北区回兴立交附近撞上了王某驾驶的车辆。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未报警,撤离现场进行协商。不过过了几天,原告王某却拿着余某出具的赔偿承诺书告上了法院,要求被告余某赔偿修车费用1.7万余元。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余某却声称早已支付给王某2.5万元的修车费用。
在庭审中,王某一再否认收到了余某赔偿给他的2.5万元。法官知道其中必有蹊跷,经过详细询问,余某表示出事的当晚自己喝了酒,车辆也没有购买交强险,因害怕被交警处罚,所以请求原告王某不要报警,并在对方要求下当场支付了2.5万元现金,同时余某还提供了相应的取款证明和以及事发后与王某电话交流的录音证据作为佐证。
在后来的庭审中,被告余某承认在事故发生后,除了答应向王某支付了2.5万元,还愿意另外承担修车的费用。此时原告王某认为既然被告已经承认了,法院会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以也承认收到了余某在现场支付的2.5万元。
不过出乎王某意料的是,法官最终认定,当事双方达成的协议属于以合法形式隐瞒被告饮酒驾驶的事实,以达到被告规避法律责任,原告获取超额赔偿的违法目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的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协议自始无效。原告已经收到的2.5万元赔偿,足以支付维修费用,所以驳回了原告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
同时法官认为双方的行为属于恶意损耗司法资源,背离公民基本价值观念,已经将相关材料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朱春亚 特约记者 唐春琳
原标题:两车相撞想私了 法官明确表态: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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