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严把“三关”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

14.02.2018  19:12
    一是严把“布局关”,做到科学合理。科学规划和布局全市各区县的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并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准入,对零售点数量实行总量控制,达不到安全条件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列入布点规划。同时,联合当地公安、质监、辖区政府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严查超量储存、以零代批以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规行为。
    二是严把“进出关”,保障货源安全。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市供销合作社出台文件并联合公安、安监等多部门采取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督促各烟花爆竹经营公司和零售点严把烟花爆竹采购关,确保货源合格。对于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督促当地烟花爆竹经营公司按照规定处理,防止私自储存,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严把“燃放关”,确保燃放安全。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进行了限制。今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2月15日至3月2日,对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进行了专门规定,燃放区域分两类,一是禁止燃放区域,包括:市、区国家机关办公区域,车站、码头、机场、轨道和站点、商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和场所。二是限制燃放区域,除上述禁止燃放区域外,其他均为限制燃放区域。

 

3月3日1点后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元宵节就要到了,市公安局发布提醒,重庆新闻网
元宵节次日凌晨1时后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重庆日报消息,元宵节就要到了,市公安局发布提醒,重庆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