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中法院行政审判精准服务依法行政

30.03.2017  17:13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重庆三中法院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由涪陵区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南川区、垫江县、丰都县的行政诉讼案件;南川区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涪陵区和武隆县(现武隆区)的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后,各区县党委、人大和政府对本辖区行政机关应诉情况及败诉情况存在掌握不便的情形。

  为促进行政机关更好依法行政,精准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庆三中法院创新工作举措,制作《2016年度行政诉讼应诉及败诉案件分析》。对2016年中院及涪陵法院、南川法院审结的全部677件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根据被告所在区县进行分类,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对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和行政机关变更行政行为案件进行逐案分析,并提出建议。日前已将为各区县精准定制的《行政诉讼应诉及败诉案件分析》函告各区县党委、人大和政府,得到了部分区县积极回应。 来源:市三中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