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司法局四举措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

23.02.2016  13:44
    一是深化“阳光执业”,公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纪律、收费标准、个人信息、监督管理等,作出公开承诺。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诚实守信、依法执业。

  二是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制定评查方案,明确评查标准。采取实地检查与案卷抽查的方式,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结归档的案件按比例抽取案卷,对案卷内容、材料收集等认真评查,确定等次,即时反馈评查情况,实事求是指出存在问题,并限期整改。

  三是通过向服务对象发放联系卡、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上门走访等方式,做好回访调查记录,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时督促整改,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确保法律服务质量。

  四是设立法律服务意见箱和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对待群众相关投诉,对每起投诉,及时妥善处理,做到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