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五举措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20.09.2015  09:01
      一是财政扶持。 年销售额1000万元上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奖补3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区外农产品展示展销,参加一次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投入50万元提升、扶持合作经济组织20万元电商培训费。
      二是金融信贷。 扩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小额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规模,将成员纳入农村信用评级授信范围。
      三是风险补偿。 建立财政补贴、合作社自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风险补偿金制。
      四要素保障。 优先安排符合土规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办公场所等非农建设用地,对从事花卉、苗木等农产品初加工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和不破坏土地耕种层均视作农业生产用地。
        五人才鼓励。 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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