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支出型贫困家庭可申请低保 将逐步在重庆推进

17.10.2016  10:33

  面对突如其来的疾病、自然灾害等困难,收入虽然超出了低保标准,但家庭支出远超收入,这类情况也能申请低保了。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九龙坡率先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对象,该举措也将逐步在全市推进。

  家住九龙坡区高农村6社的村民李光文现年69岁,老两口在家务农,李光文患有肺气肿、高血压等病。大女儿丧偶,二女儿因癌症去世,小儿子因车祸欠下外债,两个孩子还在上学。老两口靠大女儿赡养,每月固定药费支出800多元,虽然家庭收入超过了低保标准,但是生活必要支出大于收入。九龙坡区政府9月召开低保会议,将其纳入低保,享受金额516元。

  九龙坡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具有该区户籍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当患有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的、就读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等情形导致其家庭的医疗、就学等刚性支出费用较大,人均实际生活水平低于该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称为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该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据悉,支出型贫困家庭在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月前连续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费用(自负医疗费用和就学费用部分)超过家庭总收入的,按照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家庭总收入扣除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后,人均月收入低于该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照低保标准差费发放低保金。

  据了解,截至9月底,九龙坡区已将支出型贫困家庭258户、423人纳入低保保障,接下来,我市其他区县也将相继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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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低保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一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三是家庭生活水平不能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如何

  申请低保?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低保申请后,采取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集体研究等形式进行审核,报区县民政局审批。

  区县(自治县)民政局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后,按照材料审查、入户抽查、评审会审议、审批前公示、作出审批决定的程序,作出低保申请家庭是否享受低保的决定。

  低保标准

  是多少?

  从2016年7月1日起,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调整为:城市居民每人每月46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300元。

  城乡低保分类重点救助标准调整为:残疾人员每人每月40元;一二级重残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人员、70岁以上老人、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此五类人员若有交叉,不重复计算),每人每月60元。

    记者 叶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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