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存款不多又急于买房 置业顾问分五步骗走他10万元
2月18日,徐先生从合川赶到高新区公安分局巴福派出所,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
去年4月,徐先生想到主城区买房。多次看房后他相中了位于高新区巴福镇的某个楼盘,无奈存款不多,又急于买房的他轻信了置业顾问刘某的花言巧语,被对方骗取近10万余元……
第一次“步”,花小钱买信任
2020年4月的某天,徐先生第一次来到位于巴福镇的该楼盘项目部,置业顾问刘某接待了他。当天刘某就带着徐先生看了房子的户型以及整个楼盘的情况,在听到刘某介绍后徐先生当天就表达了要在这个楼盘买房的意向,于是约定次日徐先生过来交首付款和定金。
第二天一早,徐先生表示会晚点到项目部,因为自己要坐公交车过来。随后刘某当即表示希望徐先生乘坐出租来项目部,一来能节约时间,二来徐先生也能乘坐得更舒适一点,同时告诉徐先生自己会自掏腰包帮他报销车费。于是当徐先生乘坐出租抵达项目部时,刘某帮其支付了100元的打车钱。但就是这100元钱,使徐先生对这个“懂事”置业顾问好感倍增放松了警惕,进而一步步掉进了其早已挖好的陷阱。
两次见面后,徐先生更急于买房了。当时他预先交了定金,但还没有立即付首付款。4月下旬的一天,徐先生下班后到了项目部,刘某便告诉徐先生说公司财务已经下班了,让徐先生把钱先转给自己。而徐先生没有多想就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将大修基金和契税的2万余转给了对方,随后刘某给徐先生开了2张收据,并告知之后再给徐先生重新换收据。
考虑到刘某就是开发商的员工,再加上自己是第一次买房缺乏经验,之前几次接触下来,徐先生已十分信任刘某,没去核对收据信息就将契税和大修基金的钱转给了刘某。殊不知,刘某开具的收据其实是在网上购买的。4月29日,徐先生到开发商将首付款交给开发商,而交钱后徐先生也没有核实置业顾问刘某是否将契税和大修基金的钱交给了公司。
第三次“步”,编造疫情拖延时间
实际上,刘某在收到徐先生的契税和大修基金钱后,并没有立即交给公司,而是将钱用在其平时日常消费、车贷、娱乐活动上并很快挥霍一空。
2020年5月的一天,徐先生询问刘某什么时候可以签合同,此时刘某已将徐先生的钱全部花光。为了不让徐先生发现,刘某又开始编造谎言。刘某告诉徐先生称公司售楼部有人可能感染新冠肺炎,售房部已暂时关门正在隔离观察。
第四次“步”,伪造协议隐瞒真相
后来,在刘某安排下,徐先生交了首付款,但其中7万余元刘某并没有上交给公司,而是被其拿去挥霍一空。2020年6月某天,徐先生告知刘某说要过来交剩余的房款和签合同。为了不让受害人徐先生到项目部,更为不让受害人发现自己被骗,刘某干脆伪造了一份“提高首付款的补充协议”发给徐先生,于是又把真相隐瞒下去。
第五次“步”:拆东墙补西墙
2020年6月下旬某天,刘某告知徐先生已为其安排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在提交了相关手续后,刘某便叫其回家等消息,由于过分信任刘某,徐先生全权将贷款一事交由刘某办理。
由于刘某只帮其交了10%的首付款,达不到银行要求首付20%的按揭要求,因而银行无法给徐先生放款。徐先生一直收不到银行贷款,便向刘某询问此事,而对方给出的解释是徐先生那套房是工程抵押房,手续要慢一点。
7月初,刘某通过挪用其他客户的首付款填补了之前被自己花掉的受害人徐先生首付款中的7万余元,到银行去办理了徐先生的贷款手续。
非法所得挥霍一空,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2021年1月初,刘某所在公司在一次内部查账过程中,竟意外发现刘某在工作过程中多次私自收取客户房款、契税、大修基金,挪用客户首付款等违法行为,随即向巴福派出所报了警。
审查中,刘某如实交代了违法犯罪事实,并悉数向民警交代自己还用同样的方式骗取了客户于某、王某、孙某等7人的契税和大修基金款项,共计金额30余万元。
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曲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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