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互联网+”叩开税收治理创新升级之门
税务机关提升服务水平可以用“+互联网+”解决,但是提升治理能力必须要拥抱“互联网+”,工作的重点应该在于应用互联网思维、平台和通道,改造税务机关自身的能力
“互联网+”的核心在于把互联网作为信息处理成本最低的基础设施,关注的是利用互联网开放、平等、透明等特性使信息和数据在不同的行业、群体、资源之间流动起来,转化成巨大的生产力。互联网的特点可以归结为链接、分享、协同、智能,它可以跨越空间限制,实现信息衔接。
如今,税务机关面临外部和内部的多重挑战。经济体制改革转型、法制体系完善规范、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竞争方兴未艾,这种外部变化对税务机关、纳税人和税收管理方式方法带来了全新的挑战。现阶段,各级税务机关有意愿去拥抱互联网,但一般是把互联网当成工具和渠道,解决的是不同管理流程节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效率提高的问题,尚未完全站在互联网的角度,去思考如何利用其链接、分享、协同、智能的根本属性,创新升级税务机关的治理体系,如何对接各类服务,如何更加便捷全面地融合涉税信息,如何开展大数据背景下协同治理。
税务机关治理体系,包括税务系统的体制、机制、方法、工具。在工具层面已经逐步摆脱了手工操作,CTAIS、防伪税控、网上申报、网络发票等诸多应用实现了传统手工输入向计算机代码录入的转变。这种自下而上的创新,在短时期内丰富了税务机关的服务种类,让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但是,随之而来的系统林立、信息孤岛问题不可避免成了困扰税务机关的一道难题。同时,税务机关纵向省、市、县、分局的层级体制,并未因为使用了互联网而真正提升了对风险信息识别的敏感度;横向上业务部门条条式管理,与技术部门融合性不强的问题仍旧存在,客观上限制了税务机关的治理能力升级。税务机关的法制管理、征收管理、行政管理应该有一套更加统一、高效的工作机制进行资源配置,即使搭建的一些工具软件是基于传统业务的模拟操作,互联网在这个机制中的驱动能力还需要深入挖掘。在工作方法上,对外部信息、纳税人涉税信息的获取应用基本上已经成为税收治理的主要信息来源,互联网对工作流程的改造升级催化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发挥,涉税业务单线串联方式可以利用互联网实现多线并联。
税务机关提升服务水平可以用“+互联网+”解决,但是提升治理能力必须要拥抱“互联网+”,工作的重点应该在于应用互联网思维、平台和通道,改造税务机关自身的能力。一是基于互联网思维建立更加科学灵活的管理体制,逐步引入矩阵管理体制和直线职能制相配合,针对重点风险问题实行项目制管理,集中投放专业人才、专项信息和专业工具等各类资源,升级涉税信息分析、预判、应对和处置能力。二是基于互联网丰富多元的渠道,实现泛在服务。这种服务不仅仅应针对纳税人,更应该针对税务机关的管理,在统一规范数据仓库的基础上,可以随时随地地采集信息、分析信息和应用信息,让税务人员不仅可以移动办公,更可以应用互联网通道实现通知书网上送达和现场执法记录。三是基于互联网平台,搭建税务数据云。应用税务数据标准,实现数据架构可拓展、可维护,全面对接政府信息数据库,在数据云的纳税人数据只需要采集一次,实现多部门、多层级的数据共享应用。四是在互联网链接、融合数据的平台基础上,进一步综合各级、各部门对治理风险的价值判断体系,基于一个项目,融合多方面的风险评判标准,在信息汇集的基础上,实现智慧汇集。应基于行业、特定业务等分类管理对象,将原来分散的N个无形的管理经验抽象出来,汇聚到一个组合内,进行趋势分析和相关性分析,统筹权重因素,形成一类有形的管理指标,实现集中整理、风险预判。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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