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稳步推进

18.06.2015  13:19

 

    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实施一个月以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细化措施,全面稳步推进。立案窗口共收到起诉材料163件,符合立案条件的132件,当场立案率100%。

    据了解,该院及时更新了立案工作模式,一般性案件变三级审查制(即立案人员—审判长—分管庭领导三级审批)为当场立案制(由立案人员当场立案)。国家赔偿案件由赔偿办立案审查后移交立案庭登记立案,调整为直接由立案窗口立案登记。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审案件缴费流程,由原来先缴费后立案移送,变更为先立案移送再行缴费(当场缴费除外)。

    同时,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各项规定,强化管理规范细节,提升立案工作水平。先行接收诉状,出具书面收据,原则上当场立案并发放受理通知书,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材料,对不符合起诉条件并坚持起诉的,依法送达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裁定书。今年5月,该院立案的案件中,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材料的1件,当场释明不符合起诉条件并退回起诉材料21件,不符合起诉条件坚持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9件。

    为逐步解决推进立案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完善改革的具体措施,该院立案庭每周五下午召开例会,由全体立案窗口轮值人员,对本周立案窗口的疑难业务问题、敏感性案件、群体性诉讼当事人的初步答复及处理意见共同研讨,统一思路和答复尺度。并在门户网站上开辟栏目,宣传立案登记制的具体内容,进行正面舆论引导。

 

来源:重庆五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