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发布《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禁用亚硝酸盐、加强醇基燃料管理的公告》

16.03.2018  10:13

2018月2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禁用亚硝酸盐、加强醇基燃料管理的公告》。日前,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上游新闻转发,要求广大经营户严格执行公告内容,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食品安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