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润巴渝·新时代重庆人丨他在为民办案中传播法治之光
龚海南(左一)在巡回法庭上讲解法律知识。
重庆日报消息,“老婆,快点,来不及了,帮我穿上制服。”11月15日清晨,初冬的寒气让成都华西医院陷入一片沉寂。在一间普通病房里,身着病号服的龚海南正焦急地催促着妻子曾璐,让其帮忙脱掉病号服,换上他心爱的法官制服。
曾璐没有多想,匆匆为龚海南穿上白衬衫,打上红领带,披上黑色制服,别上红色的小法徽。可没一会儿,龚海南便陷入了长久的昏迷。
第二天,即11月16日,丰都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海南因病医治无效,追逐法治梦想的脚步永久停留在了43岁。此时,距离其离开工作岗位就医治疗仅仅21天。
“之前,龚院长让我为他准备法官制服,我还以为是他要外出开会时着装,谁都没有想到,这竟是他临终前的遗愿。”惊闻噩耗,丰都县法院干警郭文飞哭着说。
龚海南去世的消息传出后,一篇篇悼念文章如雪片般纷至沓来,有人错愕、有人惋惜、有人悲痛、更多的人泪目。12月13日,重庆市人民高级法院为龚海南追记一等功。
究竟他是一位什么样的院长,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与赞扬?
带着疑惑,重庆日报记者专程赶到丰都县人民法院,寻找关于龚海南的感人故事……
“上个月,他还在审案子,怎么突然就走了”
“就在10月22日,我和龚院长还在共同审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的公益诉讼案件。”对于龚海南的突然离去,丰都县法院刑庭庭长王春燕难以接受。
王春燕说,考虑到这是一种新类型案件,对于程序规范、判向把握和便于执行等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为保证审判质量,龚海南便主动提出担任审判长。
态度认真、思路严谨,是龚海南办案的一贯作风。当判决书要求被告人对其所贩卖假药进行“召回”时,龚海南提出应表述为“收回”。他说,“召回”是在产品责任纠纷中对生产机构的要求,而被告人是销售者,所以不适用。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只委托了律师刑事部分,但在辩护人只提了一句民事请求范围过大的情况下,龚海南仍然一一予以回应。最终,被告人表示没有任何异议。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主动履行了民事部分的义务。
“要尽力做出被告人真心服从的判决,在进行惩罚的同时,也是一种教育。”龚海南说道。
每办一个案件,每做一项工作,龚海南都会耐心地对同事言传身教。
原重庆三中院干警杨君相(现南岸区检察院干警)回忆,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龚海南时,他带着我走庭室、进案管,一遍又一遍地讲流程、谈业务、解疑问,没有一丝儿的架子,没有一丝的厌烦。
“你是从事刑事检察工作的,一定要谨小慎微,千万不能有丝毫的疏忽。一个小失误,对你来说可能不到1%,但是对嫌疑人来说,就是100%。”这是龚海南时常告诫杨君相的一句话。遗憾的是,杨君相再也不能亲耳听到了。
“我半天回不过神来,等反应过来时早已泪流满面”
“三中院团委书记、致远读书会会长,学识渊博、业务能力强。”早在2013年,龚海南来到丰都县法院挂职任副院长时,他的名气就已经被叫响。
“有次我承办的案件遇到了难题,就去请示分管领导龚海南。”重庆三中院法官吴聪说,“敲门后,屋里传来和蔼有礼的声音:‘请进。’推开门,看到的是一张戴着眼镜、面带微笑的脸,龚海南起身迎向我,给我让座。”
探讨案件时,龚海南从不同的角度切入,将案件解剖得深入浅出。吴聪说,龚海南对他业务上的指导更是无微不至,就连法律文书的用词也是字斟句酌。“回想起他的点点滴滴,我半天回不过神来,等反应过来时早已泪流满面。”
2017年1月,龚海南被正式任命为丰都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和法官与日俱增的办案压力,龚海南与一线法官共同研究开展略式裁判文书改革。
针对法律关系较为明确的案件,龚海南将法律关系涉及的若干要素一分为二,分别由原告和被告填写,对无异议的部分直接确认,有效缩短了裁判文书的制作时间和一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
“这可以使正义来得更快。”丰都法院审监庭副庭长何黎英说,在龚海南的带领下,丰都县法院的审判质效实现稳中有升,并在2017年迈入全市先进法院行列。
初获成效后,龚海南又积极汇报市高法院,积极争取在丰都县法院开展民事审判智审试点,力求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裁判文书一键生成。
“他不仅仅是在审案,还是在传播法治之光”
龚海南短暂的一生都在追逐法治梦想,坚持着内心的司法情怀。工作期间,龚海南发现法治宣传的薄弱环节在农村,便开始思考如何把法律知识送进村里。
今年8月16日,龚海南带领巡回法庭来到龙河镇铁炉沟村,进行公开开庭审案。一听说来审案的法官是县法院院长,村民们纷纷自发端着板凳前来旁听。
上午9点30分,庭审正式开始。原被告双方因是否支付工程款剩余的2万元款项发生纠纷,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余款。
法庭调查中,被告为证明自己已支付工程款,申请5名证人出庭作证。主审法官为确保证人如实提供证言,在每位证人作证前均详细讲明证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提供虚假证言的严重后果,并让其签署了《证人如实陈述保证书》。
随着审理的进行,被告渐渐认识到法律对自己的不利后果。为及早兑现当事人权益,避免司法程序过长造成更多的诉讼成本,龚海南立即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当场兑现原告余款。
庭审结束后,龚海南还就地开讲法律知识,引导在场群众正确认识交易风险,珍惜诚实信用的重要价值,深刻理解“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后果。
“龚院长常说,要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知识,遇到纠纷了不再通过暴力解决,而是求诉于法律渠道。”何黎英感慨,他不仅仅是在审案,还是在传播法治之光。
2018年,龚海南带领全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讲”工作,目前共巡回审理案件138件,开展法治宣讲、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活动20场次,接受法制教育群众达到18000余人。
“多想再抬头,能看见四楼的那盏灯,还亮着”
“您说,步入社会后,人与人的差距是在每一个下班后的两小时里逐步拉开的。可在您的字典里,我似乎没有看到过‘下班’这个词语。因为,法院四楼的那盏灯总是亮着……”丰都县法院干警何亭巧惋惜道,“多想再抬头,能看见四楼的那盏灯,还亮着……”
龚海南喜欢和青年交朋友,喜欢和他们谈法治、谈理想、谈人生。他经常与青年分享的一句话是:“作为一个法官,任何一个案子都要尊重法律和良知,有不同意见可以探讨,但绝不能受非理性因素的影响。”
龚海南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1999年6月,龚海南从四川师范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进入重庆三中院成为一名书记员。走上工作岗位,龚海南给自己拟定了一个终身学习计划:工作之外,每天不少于两小时学习时间。
忙于工作的同时,龚海南还喜欢钻研学术,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杂志上多次发表学术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中,他也多次捧回大奖。据不完全统计,龚海南生前发表的学术论文、调研文章达100多篇。
2013年8月,龚海南除了尽心尽责做好工作外,还考取了西南政法大学的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即使后来面对繁重的工作和严重的疾病,他仍然坚持完成了博士论文的撰写。
“生命的长度永远无法丈量您走过的路,余下的路,我们会替您接着走!”龚海南虽然离开了,但他的精神仍然激励着年轻一辈。
原标题:他在为民办案中传播法治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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