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院部署“以案四改”工作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
“检察人员因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的,所在党组织30日内要召开案件反思剖析会”“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大会,同步部署开展‘以案四改’工作”……日前,重庆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工作,一体化推动“以案四说”和“以案四改”,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
据悉,所谓以案改治理,即深刻剖析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查找案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普遍问题、深层次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以案改监管,即从10个方面查找暴露出的监管责任缺失、力度不够、能力不足等监管失灵问题;以案改制度,全面查找典型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执行不力等问题,建章立制,确保长效;以案改作风,即针对案件暴露出的不敢抓不敢管、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担当精神。
“这是重庆检察机关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现实需要。”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以案四改”,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拓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推进检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督促依法、公正、廉洁行使检察权的务实举措。
“我们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开展全市检察机关作风状况调研,常态化落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分析和典型案例通报分析制度,深查细究问题根源,强化廉政警示教育,从根本上修复净化政治生态。”该负责人表示。
重庆市检察院要求,各级院党组要压实主体责任,各业务条线要压实整改责任,纪检部门、检务督察部门要压实监督责任,确保“以案四改”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