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让企业活下来!——重庆检察机关启动为期 1 年的“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
“希望能够汇聚检察机关、银保监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家的智慧和力量,群策群力为企业纾难解困。”6月19日,在重庆市检察院与重庆银保监局联合召开的“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检银协作座谈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这样说道。
“当前,重庆民营企业主要面临政策兑现难、生产经营难、贷款融资难、维护权益难‘四大困难’。”疫情发生以来,贺恒扬先后到长安汽车、小康汽车、华森制药等企业走访调研。企业的日子不好过,让他感同身受。
急企业之所急。日前,重庆检察机关已全面启动“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拿出17条司法惠企“硬举措”。
“把保就业、稳企业作为底线要求,把让企业活下来作为办理涉企案件的价值取向,用心用情用力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保驾护航、排忧解难。”在贺恒扬看来,开展好此次专项活动,就牵住了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的“牛鼻子”。
“四大检察”协调发力
把“让企业活下来”理念贯穿检察办案各领域、全流程
“保住了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就能稳住经济基本盘,就能保住就业、保住老百姓的饭碗。”在检银协作座谈会上,贺恒扬直言不讳地谈到。
市场主体有活力,经济发展有动力。
所谓市场主体,是指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如何做到全面平等保护?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正是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普惠式“法治大礼包”。
打开这份“大礼包”——审慎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加大涉企“挂案”清理力度、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依法妥善办理劳动争议监督案件……17条措施可谓“干货”满满。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不仅有涉企刑事案件保护措施,有涉企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保护措施,还有涉企公益诉讼案件保护措施,涉及保护知识产权、维护金融安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等各领域,涵盖羁押必要性审查、不起诉、追赃挽损案件等全流程。
专项行动要求,市场主体被索贿、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不按犯罪处理,对因正常经营活动而涉嫌行贿,具有自首、立功情形或积极配合调查、认罪认罚,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投资人、经营者羁押性强制措施,能不逮捕的依法不批准逮捕。对市场主体从业人员被逮捕的一律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羁押,避免“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砸了饭碗”。
此外,加大涉企“挂案”清理力度,主动与侦查机关对接,针对立而不侦、久侦不结案件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根据“挂案”期限、“挂案”原因等分类处置,督促立即撤销陈年积案,加快办理在侦案案件。
一组办案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重庆检察机关对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1件,提起公诉573人,清查出“悬而未决”“疑案从挂”案件572件,建议或监督公安机关撤销401件,依法对166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为133家民营企业消除了诉累、卸下了包袱。
针对市场主体受疫情影响发生的房屋租赁、借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专项行动中将审慎办理合同纠纷监督案件,妥善办理申请监督执行案件,对于执行活动可能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危及企业生存的,建议法院暂缓执行。
专项行动还要求,对涉市场主体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探索分期支付公益诉讼赔偿金;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向行政机关提出“让企业活下来”的检察建议,并协同落实“检政企”共赢整改措施。
一个案件胜过一打文件
给企业“真金白银”的司法获得感
企业的司法获得感,来自于最直观的办案体验。
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民企负责人外出开展经营活动遭遇“请假难”,该怎么办?“17条举措”其中一条就专门明确,犯罪嫌疑人系市场主体负责人、生产运营关键岗位的技术骨干的,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允许其通过适当方式处理生产经营事务。
而据了解,重庆市检察院已推动该市司法局制定处于社区矫正期间的企业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技术骨干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操作办法。
前不久,重庆南岸一家民企负责人打算去云南丽江收购企业。依托该办法,当地检察院积极联系协调南岸区司法局,批准其请假3天,目前两家企业已签订收购意向书。
“经与司法局主动对接,南岸实现了处于社区矫正期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率100%。”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专项行动坚持维护金融安全与保障市场主体生存并存,充分考虑疫情对企业还偿还能力的影响,准确区分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力偿还与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犯罪,严格把握正常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
与以往不同,上到大型国企,下到地摊小贩,都纳入到这次专项行动的范畴之内。尤其像服务行业、地摊经济、夜市经济、特色养殖等这些民生领域发生的行政争议案件,检察机关将作为监督重点。
专项行动要求,办理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行政争议监督案件,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促使市场主体获得合理补偿、赔偿。积极协调相关行政部门,推动实质性解决涉企业行政争议,帮助企业轻装上阵,坚决制止简单粗暴执法。
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为涉案企业“止血”,也是专项行动列出的重点。专项行动要求,审查案件应当查明侦查机关追赃挽损情况,共同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大限度为受犯罪侵害的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缓解企业资金困难。
划出9条司法政策“硬杠杠”
涉企案件办理按下“快进键”
“办理涉企案件不是做‘单选题’,既要在明辨是非、定分止争上做足功夫,又要在化解烦恼、维护权益上多用心。”贺恒扬说。
那么,如何确保“大礼包”落袋变现?专项行动特别划出9条“硬杠杠”,为涉企案件办理按下“快进键”、加上“双保险”。
比如,专项活动要求,对涉案企业一律做特殊标识,一律进行经济影响评估,一律由检察院领导把关、审批。建立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服务通道,积极推行涉企业案件线上受理、隔空办理、反馈告知,减轻企业诉讼负担。
“杜绝重复取证、反复调查,减少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办案期限,让当事人尽快从诉讼中解脱。”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首次提出将“案-件比”作为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质效的一个衡量标准,并把涉企业申诉案件纳入检察长接访下访范围和考核内容,向“拖”“慢”办案亮红灯。
此外,专项行动强调要将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全过程,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矛盾纠纷。
“例如,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时,积极促使侵权企业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侵权企业谅解,避免’两败俱伤’。”该负责人解释。
据介绍,重庆三级检察机关将分别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带头走访服务企业,带头办理涉企案件,带头主持涉企申诉案件公开听证,有望成为新的检察“风向标”。
结合服务民营经济“15+18条”、服务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12条”等指导意见,重庆市检察院各分院、基层检察院将通过走访辖区企业、了解司法诉求,精准提供法律服务,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漏建制、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下一步,重庆检察机关还将广泛开展“莎姐”大普法进企业系列活动,结合民法典学习实施,加大对企业在合同纠纷、委托代理维护、知识产权保护、内部职务犯罪等法律知识的普法宣传。
“最大程度释放惠企政策,最大力度落实工作举措,最大范围实现全面保护,最大诚心为企业纾难解困。”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将分部署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依次开展,努力实现“八个一”系列“小目标”——
◎办理一批保护市场主体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好的典型案件;
◎监督纠正一批涉市场主体违规刑事立案、撤案、违规查封扣押冻结、不适当羁押等案件,特别是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案件;
◎督促清理一批保护市场主体刑事诉讼“挂案”和刑事申诉积案;
◎帮扶一批困难企业渡过当前生存、经营难关,促其加快恢复生产经营,实现良性发展;
◎化解一批市场主体之间、民企与民企、民企与国企、政企之间涉法涉诉矛盾纠纷;
◎建立健全一批保护市场主体的办案指导规范和工作制度;
◎发出一批保护市场主体的检察建议,促进提升企业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
◎形成一批保护市场主体、服务民营经济可推广可复制、服务大局的经验成效。
为检验成效、总结经验,重庆市检察院将指导各分院在辖区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并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典型案例评选。
同时,全市三级检察院还将适时举行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各民主党派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展现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工作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