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渝农发〔2015〕48号
市农综办,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4〕3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十三五”规划编制程序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79号)要求,现就“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时期。编制“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和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战略研究和系统谋划,着力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加快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着力破解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矛盾和问题,使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具前瞻性、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二、主要任务
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明确: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由市农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市农委2014年第5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我市“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体系由“1+8+X”组成。
“1”:即1个市级重点专项规划——《重庆市农业农村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由发展计划处牵头编制。主要是对“十三五”期间全市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总体安排部署,重点研究解决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保障主要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构建与五大功能区相适应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农兴农、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
“8”:即8个行业专项规划。主要是对各行业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区域布局、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作出部署。一是《重庆市粮油产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由粮油作物发展处牵头编制;二是《重庆市蔬菜产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由蔬菜发展处牵头编制;三是《重庆市经济作物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由特色经济发展处牵头编制;四是《重庆市畜牧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由畜牧业发展处牵头编制;五是《重庆市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由渔业发展处牵头编制;六是《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由农机综合处牵头编制;七是《重庆市农业科技教育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由科教处牵头编制;八是《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由市农综办牵头编制。
“X”:即若干专题规划。包括农村改革规划、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农业生态与能源建设规划、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规划等,由各相关处室根据需要和要求编制。
三、编制程序
编制“十三五”规划应当履行前期工作、起草、征求意见、衔接、论证、批准、公布等程序。
前期工作:包括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以及拟纳入规划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论证等。
征求意见:规划草案形成后,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应当征求有关部门对规划草案的意见。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应当就规划草案听取公众特别是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公布规划草案、召开座谈会、组织听证会等方式进行。
规划衔接: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十三五”规划草案应送国家农业部与国家农业农村发展“十三五”规划进行衔接,并送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级有关部门与全市总体规划纲、有关专项规划进行衔接。各行业专项规划也应与国家和市级有关专项规划进行衔接,特别是要积极争取将重庆农业农村发展的有关重大事项纳入国家和市级相关规划,以便今后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本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采纳有关意见,修改完善规划草案。未经衔接的规划草案,不得提请批准和公布实施。
规划论证: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要将规划草案委托有关领域专家组织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报告,未经论证的规划草案,不得提请批准和公布实施。
规划批准: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十三五”规划由市农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报市政府批准,8个行业专项规划及若干专题规划统一由市农委与市发展改革委衔接平衡后,由市农委自行审定发布实施。规划编制单位提请批准规划草案时,要同时提交编制说明、论证报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资料。
四、时间进度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将历时两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4年5月—2015年3月):组织开展重大问题前期研究;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规划编制组织机构,组建规划编制专家组;形成规划基本思路。
第二阶段(2015年4月—2015年10月):形成“十三五”规划初稿;开展与国家、市、区县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形成规划大纲。
第三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6月):根据市委将形成的《关于编制重庆市“十三五”规划的建议》,调整完善规划,完成规划编制、衔接论证和审定公布实施工作。
各行业专项规划和专题规划,要参照上述时间进度或早于上述进度安排,做好相应工作。
五、工作保障
委里成立由夏祖相主任任组长、各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组建规划编制工作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具体负责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和咨询评审。各处室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在相关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下,落实好工作机构和工作班子,及时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是一项系统的复杂工程,要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在现有相关规划基础上进行深化、完善、拓展,与市委、市政府已经作出的相关决策部署衔接一致,不能另起炉灶、另搞一套。各规划之间,各处站和单位之间,要切实加强沟通衔接和协调配合,互通有无,互通信息,取长补短,保质保量圆满完成任务。
附件:1.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组人员名单
2.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名单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2月26日
(发展计划处规划编制联系人:杜成才、杨海林,电话:89133240、89133285。)
附件1
“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
编制工作组人员名单
组 长:余小林 市农委发展计划处处长,农业经济师
副组长:杜成才 市农委发展计划处副处长,高级兽医师
成 员:杨海林 市农委发展计划处主任科员
袁昌定 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办公室主任,研究员
李 虹 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研究员
罗雪峰 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研究员
戴亨林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书记,研究员
胡晓群 市农业科学院农经所所长,研究员
何道领 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高级畜牧师
黎莉莉 市农业科学院,副研究员
王正奎 市农业环境监测站副站长,研究员
附件2:
“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
专家咨询委员会名单
何 伟 重庆市委党校教授、主任,生态环保研究方向
李崇明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水环境保护
研究方向
陈 澍 重庆市社科院研究员、院长,农业经济研究方向
胡晓群 重庆市农业科学院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农业经济管理研究方向
唐燕秋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所长,环境规划及环境政策研究方向
袁兴中 重庆大学资环学院教授,资源环境研究方向
谢德体 西南大学教授,农业经济研究方向
戴思锐 西南大学教授,农林经济研究方向
注:以上为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4〕31号)确定的“农业农村和生态环保组”专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