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占停车位 物管悄悄挪一边 业主斥物业态度粗暴
在道路上违法停车,一旦影响来往交通,交巡警有权在车主不在场的情况下,依法对其强制拖车。但如果停在小区车库的私家车,在业主不在场的情况下,被物业人员拖离,这事物业人员做对了吗?这事发生在渝中区渝州路一小区。
下班回家发现车不在了
王女士2015年元旦搬进该小区19栋2楼居住,她在该楼栋负二层买了一套子母车位,每月交纳120元有关车位管理的物业费用。关于事情的由来,她说:“10多天前,子车位的地锁出了问题,翘起来按不下去,我就把家里一辆红色雪铁龙轿车暂时停在这层楼的死角。”王女士说,那个位置划了车位线但目前没有业主购买,是临停车位。“我觉得,车停在那里不会影响周边业主停车,这样做事出有因,的确是车锁坏了。”
4月29日下午,王女士下班回家突然发现车不在了,四处一找,发现车被挪到30米远的过道边。王女士说,拖车一事事先无人向她说明,而且车的右后轮和左前轮轮眉附近,多出几道刮痕和凹点。当晚,王女士向小区物业反映此事,安保人员告知,他们挪车用的专业工具,不存在造成损伤,王女士乱停乱放车辆的行为已拍照留证。王女士随后向物业总部反映,对方称两天内给予答复。
车主质疑物业态度粗暴
昨日中午,重庆晚报记者拨通了知情安保人员的电话。该安保人员称,拖车的起初,源于其他业主多次投诉,为保护大多数业主利益才这样做的。“作为物管,我们该管,通过管制来告知业主做法不对。”前日的值班经理朱先生称,与事件有关的调查视频记录、电话记录、图片证据都需要时间处理。对于王女士反映的物业人员态度恶劣的问题,朱经理表示“不可能”。
王女士提出疑问:“为什么不事先通知业主挪车?”朱经理先称查询不到王女士联系方式,后称有人员表明曾通知过业主本人。王女士提出,未经车主同意,不能擅自挪车。朱经理表示“确实没通知到位”。他最后称,此事次日将由物业高层出面处理。
“我确实有错在先,至于用粗暴方式解决吗?”王女士说,这事事小,只要双方坐下来认真、友好地谈一谈,可能就是握手言和,矛盾快速化解。她说,物业擅自挪车的事情,她是第一次经历,但在小区里,曾有业主停车位置不当,被物业锁车作为提醒。
相关说法
物业协会:处理方式简单粗暴
对于此事,重庆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巫大德表示,从事物业行业有难处,物业是否有权限锁车和拖车,要根据每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和业主所签订的管理公约。现在有部分业主占用公共区域,却给其他业主进出形成了障碍。这不仅违反了《物权法》,也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利。他认为:“现阶段我国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不完善,物业也承担着公共管理的职能。”
他认为,此事物业处理方式和技巧过于简单粗暴,应张贴告知函找到业主,在多次劝阻都无效的情况下,通过业委会授权再进行处理并注重保留证据。
律师说法:此事双方均有责任
重庆晚报律师团、重庆华立万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艇认为,业主私占车位有责任,但即使是业主委员会,也无权授予物业的拖车和锁车行为,不管出于什么理由,物业人员私自拖车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为此所造成车辆损伤,应承担全部责任。
陈律师认为,遇到这样的事情,物管应先设法通知业主。在屡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物管可通知公安机关来处理、执法。他建议,业主与物管协商不成,又能证明车辆是物管暴力拖移造成的损伤,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重庆晚报记者 李琅 见习记者 杨华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