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全面发力提高扶贫成效
石柱县牢固树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意识,切实做到“六个精准”。 一是 扶贫对象精准。严格按照精准识别程序,以有无安稳住房为主要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创新贫困户识别“四步”工作法(先看房、后算账、建机制、重保障),进村入户认真调查和甄别贫困户,新纳入贫困人口457户1445人,年底动态调整返贫4户13人。 二是 项目安排精准。统筹发改、交通、水利、扶贫等行业部门项目优先安排到今年的35个整村扶贫村,新建或硬化村级公路、生产便道331.43公里,人畜饮水设施57处、整治堰渠10.57公里、山坪塘96口、实施危旧房改造408户、易地扶贫搬迁651人、改扩建便民服务中心27个、便民超市20个、村卫生室35个,35个贫困村基本解决“八难”、实现“八有”。 三是 资金使用精准。严格按照“集中、严管、规范、高效”8字方针政策,紧盯贫困村和贫困户,集中解决贫困群众行路、就医、入学等突出困难。今年以来,全县脱贫攻坚整合投入资金9.7亿元。 四是 措施到户精准。动员4678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结对帮扶15758户贫困户,做到“帮扶不漏户、户户有干部”,为不同致贫原因、不同发展需求的贫困户量身制定帮扶措施,对贫困户实现产业扶持、易地搬迁、入学就医、培训转移等政策措施全覆盖。 五是 因村派人精准。为35个贫困村分别选派1名优秀干部担任第一书记、每个贫困村配备1名大学生村官、回引1—2名本土人才;配齐配强驻村工作队员364名,并建立健全工作脱钩、请销假、月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强后勤保障,切实做到驻村队员“吃在村、住在村、干在村”。 六是 脱贫成效精准。据初步测算,今年全县贫困户人均纯收入5064元、比去年4257元增长18.96%;85个贫困村的农民人均纯收入8870元、比去年7740元增长14.6%,其中贫困户人均纯收入4762元、比去年增长21%。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呈现出良好势头,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脱贫攻坚成效获得国务院第三方评估和国务院督巡查的充分肯定。
产业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