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对犯罪嫌疑人颜某涉嫌盗窃犯罪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在重庆市南岸区王家沱社区举行。部分市人大代表、市区人民监督员、法学专家以及当地群众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主持人、案件承办人、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岭告诉记者,案件公开审查制度,是检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重要形式。 据了解,2015年以来,渝北区、南岸区、忠县等地检察院先后针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全市检察机关共计公开审查43件,对4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公开听证提高公信力 王岭告诉记者,早在2014年4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就对案件公开审查制度作出专门部署,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适用法律有较大争议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不起诉、不批捕案件等,主动或依申请组织公开审查和公开答复活动。 24岁的颜某是重庆某网络工作室的游戏代练。2015年10月至11月期间,其先后5次在某便利店盗取火腿肠,并在最后一次作案时被当场抓获。 本案另一承办人俞琬介绍说,颜某无前科,系初犯,盗窃金额累计100余元,情节轻微,涉案赃物没有用于销赃,而是供其个人食用,悔罪态度较好,且已经将赃款退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建议对其微罪不诉。 听证会听取了侦办单位、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市人大代表、社区代表、法学专家以及人民监督员的意见。 据介绍,相关听证意见将作为案件是否起诉的重要参考意见,以便检察机关进行科学合理的判断,作出准确、公正的处理,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信力。 进社区延伸公开触角 王岭说,2014年以来,南岸区检察院不断完善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工作制度,已对涉及危险驾驶罪、盗窃罪等40余件案件开展拟不起诉公开听证。 据介绍,南岸区检察院以先行探索、逐步拓展为工作思路,合理选定危险驾驶、盗窃、妨害公务案件开展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试点。2015年9月,南岸区检察院对龚某寻衅滋事案、李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进行公开听证,逐步将听证案件犯罪拓展至其他犯罪类型,实现听证案件全面化。 南岸区检察院立足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工作理念,根据具体案情,灵活选择院内、院外两种听证活动地点,确保听证工作富有成效。如将听证会搬进小区,进一步延伸检务公开触角。 2015年10月24日,南岸区检察院在某小区举行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进社区专题以案释法活动。听证会上,涉嫌醉驾的袁某态度诚恳,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是初犯,因此3名听证人一致建议检察机关对其不起诉。 王岭说,南岸区检察院将案件公开听证与代表联络工作相结合,根据案件具体性质,有针对性地邀请不同主体参与听证。如在一起犯罪嫌疑人为技校学生的涉嫌盗窃犯罪案件中,专门邀请人民监督员、某中学原副校长参与听证。 审查公开保障监督权 为将办案工作置于阳光下,在不影响办案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接受社会监督,以保障案件质量,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公开审查适用案件范围以及程序、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有序地开展公开审查工作,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工作实践继续探索、健全相关机制。 重庆市检察机关把检务公开作为主动接受监督、推进司法便民的重点工作来抓,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推行案件公开审查和公开答复机制。 据了解,重庆市检察院公诉部门每年以制发全市公诉工作要点、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公开审查工作。通过推行分片负责,定点联系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制定和完善公开审查的操作性指引。 据统计,自2015年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已对84件疑难复杂、社会关注的批捕、起诉、申诉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人员调解员、居委会人员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等第三方参与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方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