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父母没跟孩子同住 每周至少打个电话
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人的关心与爱护
记者 郭璟 摄影 李文彬
父母是每个人生命中的第一任老师,可很多时候一句“父母忙”,让孩子们多了几分落寞,甚至最终走了弯路。
近日,重庆时报记者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官方网站上了解到,《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市民的意见,拟规定没有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父母,每周至少要给孩子打电话,或者通过网络、书信等方式交流沟通一次。
案例
黎先生家住南岸区,4岁的女儿贝儿在照母山附近一家私立幼儿园上学,跟着爷爷奶奶住。黎先生说,自己工作忙,只有周末才有时间陪孩子,老婆空闲的时候会去父母家看贝儿,但是他们明显发现贝儿跟爸爸妈妈有隔阂,“我们俩忙起来的时候,有时得十天半个月才能看到孩子一次,她一点也不黏我们。现在小还好,我真担心等她长大一点,真的就生分了。”
父母应该做的 每周至少给孩子打个电话或网上联络
这部法规将在3月份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对没有与孩子住在一起的父母,作出了应尽的义务上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指出,没有跟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除了要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或机构教育子女之外,每周,还至少应该通过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与孩子进行交流、沟通一次。
在每周至少交流一次的基础上,每个月还应该跟学校或者其他监护人交流一次孩子的学习生活信息,对于外出打工,常年在外的父母,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应该每年至少要跟孩子团聚一次。
对于已经离婚的,双方还应该继续共同履行对孩子的教育义务。
案例
2015年5月7日,本报22版曾报道,10岁的军军和7岁弟弟伟伟偷拿了爷爷的400元钱,从合川来到主城区,只因父母太忙,哥哥想带弟弟去“看世界”。
孩子可以做的 认为教育有问题,可向爸妈单位反映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如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使未成年子女置于无人照看或危险状态,或是未成年子女认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教育方法有损于自己身心健康,孩子可以向学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妇联、民政、公安,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反映、投诉、求助、报警。
如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采用暴力、侮辱等方式实施家庭教育,危害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给未成年子女造成伤害危险的,未成年人也可以向上述单位、组织进行求助。
如果被投诉情况属实,情节特别严重的,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案例
记者采访了几位小学生的家长,其中刘先生表示知道学校有家委会,但并不知道有什么机构可以提供家庭教育咨询,另一位周先生则说他孩子就读的学校有家长学校,会组织一些免费的讲座。
家委会需要做的 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活动
家庭教育的范围很广,不是一件两件的问题,重庆市教科院副院长王纬虹就告诉记者,比如家庭成员之间一起吃个饭,大家说点什么,也有可能就有教育的过程,或者出去游玩也可能有教育过程,形式很多,内容覆盖面很广。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交流活动,同时要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向家长提供家庭教育咨询和辅导。其中,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两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三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
观点
重庆市教科院副院长王纬虹:家庭教育是家长对子女的关爱和陪伴
重庆市教科院副院长王纬虹说,教科院成立了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开展了一些调查,总体上来讲,大家越来越多地认识到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好多学校在探索,前些年主要是家长学校的方式,但是成效如何没有调查。”王纬虹说,总体上,家庭教育上城市比县镇要好,县镇又比乡村好一些,这和家长的文化程度,经济社会地位等有关系的。
王纬虹认为,现在的父母大多数还是比较重视和孩子的沟通,有时间的情况下,还是会拿出很多时间来陪孩子,“父母的陪伴,不可能一天到晚陪着孩子玩,家庭教育应该是家长对子女有更多的关心、关爱和陪伴,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珊瑚小学校长谭劲:家庭教育应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
重庆市珊瑚小学校长谭劲说,作为学校来说,孩子健康成长需要家庭教育作为辅助,“在家庭里家长可以做哪些,和学校教育形成合力,我们会根据不同年龄段孩子的身心、认知等特点,指导家长科学的引导、教育孩子。”
谭劲举例说,现在是读图时代,与之相吻合的碎片化信息是孩子们很喜欢的,但弊端是如果在小学阶段过分读图,会导致孩子丧失理性思维,这时,就会通过家长学校、家委会等方式,去告诉家长,孩子需要读书,读纸质的书,一本书有逻辑、能深度阅读的书,才能更好地培养孩子的思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