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渝工商办发〔2014〕24号)
各区县局、直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市消防安全环境持续稳定好转,现结合《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2014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和《2014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对全市工商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工商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要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预报、预警、预防、应急救援体系,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常抓不懈,做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履职到位、责任到位,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实施“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战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明确职能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工作各项任务
(一)严把涉及消防安全市场主体准入关。要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规范登记行为。已试点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的区县局,在颁发娱乐场所营业执照时应书面提示其申办相关行政许可,并将市场主体信息抄告相关主管部门;对确不具备条件颁发许可的,工商部门在收到主管部门的反馈信息后,应督促市场主体依法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暂未试点“先照后证”登记制度的区县局,要依法对娱乐场所登记要件进行严格审查,对申请人未取得有关部门许可的,坚决不予办理登记。
(二)加强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要以灭火器等消防产品为重点,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切实抓好质量监管工作。要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督促经营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质量违法商品主动退市和商品质量自律五项制度,认真履行商品质量管理职责。要充分发挥12315网络平台作用,认真受理、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不断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三)严厉打击涉及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要认真梳理日常检查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涉及消防产品质量的案件线索,加大对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抄送的不合格消防产品、不符合消防安全被责令停产停业的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理。
(四)全力查处消防领域无照经营行为。要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托监管系统,对辖区内消防行业领域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同时,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4〕2号)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对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无照经营者,责令其办理工商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对擅自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无照经营者,已试点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的区县局,要责令其办理工商登记,并将市场主体信息抄告相关主管部门;暂未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的区县局,要及时将情况或案件线索书面抄告主管部门,并配合查处取缔。
(五)切实抓好其他相关工作。要将企业消防安全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当中,加以全面运用;要依法对消防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其经营行为。
(六)深入推进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积极推动全系统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进一步明确各单位消防安全职能,始终保持火灾预防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火灾事故。一是定期组织人员对办公区域进行消防安全大排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迅速整改消除。二是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三是检查有无违章用火、用气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三、突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整治环境
一是强化内部宣传。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举办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从而做到“一熟悉三掌握”,即熟悉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特别是重点部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是强化社会宣传。通过在办事大厅、工商所内张贴画报、播放宣传片、悬挂横幅、制作展板,运用内部网络开辟宣传专栏等方式,扩大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范围。此外,还利用办理工商登记、开展日常巡查、举办宣传活动等契机,向涉及消防安全的市场主体宣传法律法规,进而增强责任意识,保持市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局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平安重庆”建设的高度,将全面履行消防安全职能,全力稳控火灾形势列为全年重点目标。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企业、外资、市消、中介、信用、注册、执法、后勤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层层分任务,级级抓落实,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各局要按照全市消防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主体规范、市场检查、质量检测、案件查办、事故应急、督查指导等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积极参与当地政府以及职能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立足职能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提升整治效果。
(三)加强督查,收集信息。各局要采取明察、暗访、普查、抽查等方式,督导检查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在工作中,要注重收集典型案例,积累经验做法,不断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