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到村到户精准扶贫的意见
渝扶办发〔2015〕58号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实施到村到户精准扶贫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一轮扶贫开发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力量开展扶贫攻坚的意见》(渝委发〔2014〕9号)和国务院扶贫办《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国开办发〔2014〕30号)的要求,构建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实施科学扶贫,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精准扶贫范围
(一)实施精准扶贫的对象。包括全市33个有扶贫工作任务的区县,在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中,识别出来的建卡贫困户和贫困村。
(二)实施精准扶贫的内容。主要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采用整村扶贫、产业开发、片区开发、扶贫搬迁、金融服务等项目形式到村到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建卡贫困户和贫困村提供扶贫培训、科技扶贫、农产品和乡村旅游产品销售等服务;干部驻村帮扶进行社会援助。
二、完善精准扶贫政策
(一)全面覆盖政策
此类政策和项目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建卡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全面扶持。
1、支持参加人身意外保险。对建卡贫困户中18-65周岁,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人群予以补助,市级补助20元/人。
2、支持参加农房保险。对建卡贫困户自有住房因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及火灾、爆炸、地面塌陷等意外造成农房倒塌或损坏,要求参加商业保险的,市级给予一定补助。
3、开展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支持当地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医疗保险、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建卡贫困户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
4、开展节日慰问。每年重大传统节日,对贫困户进行慰问。
5、组织社会帮扶。为贫困户明确一个爱心帮扶人士,或者一个社会帮扶项目、一条帮扶措施。实施整村扶贫的贫困村,每一个村落实一个或者多个帮扶单位,一个驻村工作队。
(二)分轮覆盖政策
此类政策和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对建卡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扶持。
6、产业发展补贴。结合当地产业规划和财政扶贫资金实力,分批对建卡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产业扶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户方式,可以采用补贴到户支持产业发展;可以通过组建股份制合作组织,用股份形式量化落实到户支持产业发展;可以以项目为纽带、以农户为主体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项目,资金量化到户等。
7、支持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对建卡贫困户、低保户采取差异化补助政策;贫困户搬迁建房资金不足或宅基地复垦过程中资金周转缓慢的,通过向商业银行贷款,扶贫资金给予贴息补助;支持贫困搬迁户参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雨露计划”、“职教扶贫”对贫困搬迁户实现全覆盖。
8、支持开展农产品和乡村旅游产品网上销售。全市投入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建卡贫困户和贫困村在电子商务网站上交易乡村旅游产品和农产品,对建卡贫困户产品信息上线给予补贴。
9、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整村扶贫,整合相关部门的资金和项目,逐步改善建卡贫困户和贫困村人畜饮水、道路、用电、用气等基础设施。以户为单位开展乡村旅游接待设施和改厨、改厕等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10、支持建卡贫困户接受高等和职业教育。探索建立建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就读大学、中职或高职补助机制。
(三)特殊覆盖政策
此类政策和项目根据建卡贫困户的特别需求进行特殊扶持。
11、开展扶贫培训。贫困区县农户参加雨露技工培训,全免学费,补助生活费。对实施扶贫产业项目的贫困村农户开展轮训。
12、开展人才培养。每年定向招收100名全科医生,100名全科教师,支持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其中,属于建卡贫困户子女每人补助3000元。每年定向招收500名贫困农村农户家庭应届初中毕业生,接受五年一贯制中、高职学历培养,全免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1500元。
13、实施贫困大学生救助。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1000名左右的建卡贫困户子女就读大学给予3000元救助。
14、支持小额贷款。探索建立扶贫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推广开县民丰互助合作会经验,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建立扶贫小额贷款专门机构。探索建立风险补偿金制度,支持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开展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对发放扶贫小额贷款产生的经济损失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偿。
15、实施贷款贴息。对建卡贫困户和贫困村农户在金融机构获得的小额贷款给予利息补贴。对建卡贫困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贷款,给予利息补贴。
三、严格精准扶贫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措施。各区县要将精准扶贫作为扶贫工作的首要工作来抓,围绕识别出来的建卡贫困户和贫困村,深入分析致贫原因,落实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管,确保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2、落实力量,动态管理。以重庆市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对精准扶贫进行动态监管。对新纳入的贫困户,要及时跟进帮扶政策和措施。各区县要落实专人,对精准扶贫信息进行动态管理。
3、强化考核,奖惩逗硬。以精准扶贫为核心,建立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体系。考核采用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入户抽查、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 2015年4月27日印发